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财政信息   > >  财政预决算
姚安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民政局 | 访问量:339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7:24:08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401000


姚安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乡(镇)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姚安县行政区划图 。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辖区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安置计划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和军供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姚安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和姚安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12、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姚安县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6、县民政局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县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县委“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发展战略,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以赴战疫情、推项目、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全县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民政事业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在大战大考中交出了优秀答卷,全州民政重点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第一名。

(一)强化领导,高位谋划,始终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县民政系统牢固树立“民政机关就是政治机关、民政工作就是政治工作”的思想共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县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决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姚安实践,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民政系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持续增强,“大比拼”活力彰显,“四万三进”活动扎实有效,干部作风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全面落实。

(二)健全机制,严防严管,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坚持把老弱残幼等特殊群体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十包十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县民政部门以强力的政治担当,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采取最严最细的防控措施,全县7家养老服务机构、9个殡葬服务机构无感染、零病例。全面落实云南省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10条措施,指导和激励全县社区工作者守严守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全县各级民政系统、广大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闻令而动,深入一线,坚守岗位,担当作为,书写了许多感人故事。

(三)苦干实干,精准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定有力。全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采取“对无力脱贫的低保兜底一批、扣减刚性支出纳入低保一批、救助减退帮扶一批、单人户施保兜底一批、临时救助防止返贫一批”的“五个一批”措施,兜准脱贫对象、兜牢保障待遇、兜住脱贫底线。2020年,全县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633.11万元,共有2403户499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全年审批发放城乡低保对象4966户10184人3122.7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3643人次,共计5105113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临时救助1318人次1694600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有力地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顺利通过各级考评验收。

(四)创新机制,内引外联,养老服务业健康蓬勃发展。坚持将养老服务业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机构等级创建评比。全县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9家(县民政局下属单位2家,中心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5家,县级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民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拥有管护理人员48人,床位559张,现已入住老人224人。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5个,县老年活动中心1个,拥有床位265张。全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合计28个,全县共有养老床位824个,走出了康养、医养结合,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嵌入式养老新模式,成为全县民政工作一张靓丽的名片,得到省州的充分肯定。

(五)担当作为,高位推动,殡葬改革进入全州前列。持续深化“4+3”殡葬改革工作模式,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和火化费505户65.65万元,兑现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91户75.82万元。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安葬(放)设施专项摸排行动,拆除活人墓631座,整治大墓、豪华墓400座;建设乡镇级公墓7个,村级公墓13个,骨灰塔一个,全县9个乡镇火葬区火化率、入公墓率达100%。兑现惠民殡葬补助    696户141.47万元,其中火化费505户65.65万元。

(六)党建引领,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村(社区)治理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全县77个村(社区)“一约四会”的修订完善和县级备案。姚安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作为全州唯一1家在全州性会议上第一家作经验交流,推介城乡社区治理“姚安经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高位强势推进,圆满完成换届任务,(76名民政协理员,48名进入村两委占63.16%,18名选为副书记、副主任或监督委员会主任占23.68%)区划地名工作持续加强,历时近5年的《姚安地名志》、姚安地名档案编纂工作圆满完成,南姚线县级界线联检工作率先完成。

(七)统筹推进,真抓实干,基本社会服务强力保障。建立县乡(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和定期走访巡查制度,建成儿童之家77个,覆盖率达100%。牵头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五个一批’控制早婚早育增量,化解存量工作模式”得到州民政局充分肯定,近期将在全州交流发言。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五抓五到位’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工作模式”得到州民政局高度认可,4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排名全州前列。探索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多元治理模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81个。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安全、信访、保密等工作有效落实。

一年来,全县民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我县在2019年、2020年全州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第一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2440608.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08608.79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000元,占总收入的0.06%。2020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1451660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42601.45元,减少2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提供几年的低保专项整治,符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减少;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随之减少;二是本年实施的工程项目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74000 元,减幅69.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形成减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3316210.93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505.56元,占总支出的6.88%;项目支出58959705.37元,占总支出的93.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1040965.83元,增长1.67%,其中项目支出增加1541116.87元,增加2.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惠民殡葬及火化补助资金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00151.04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动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下达的综合绩效奖励资金第四季度在2021年度发放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6505.56元。比上年减少500151.04元,减少10.3%。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员调动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2020年下达的综合绩效奖励资金第四季度在2021年度发放形成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16230.06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275.50元,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59705.37元。比上年增加1541116.87元,增长2.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惠民殡葬及火化补助资金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99000.12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396689.31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其他支出5466735.94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9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47474.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3%。比上年减少982910.24元,减少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动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2020年下达的综合绩效奖励资金第四季度在2021年度发放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0684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6%;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务费支出;(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988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3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677.75元,完成预算的7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59.75元,完成预算的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918.00元,完成预算的98.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1077.75元,增长9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559.75元,增长10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518.00元,增长95.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全县全面实行殡葬改革,因殡葬执法及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任务繁重,用车次数较上年大量增加,低保专项治理入户核查用车也比上年增加;因年初及年末化解历年接待费差欠款,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较大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59.75元,占28.11%;公务接待费支出88918.00元,占7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因为我局不涉及相关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59.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我局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59.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89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9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开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275.50元,比上年增加46948.79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全县全面实行殡葬改革,因殡葬执法及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任务繁重,用车次数较上年大量增加,低保专项治理入户核查用车也比上年增加;因年初及年末化解历年接待费差欠款,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较大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4709293.03元,其中,流动资产6710763.59元,固定资产4256224.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819098.00元,无形资产765207.00元,其他资产13158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8951.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272.53元;在建工程增加9320750.00元,其他资产减少2105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11554473.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709293.03 

6710763.59 

 

4256224.44 

3437071.39 

437959.78

 

381193.27 

 

19819098 

 

765207 

 

13158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401111


点击下载浏览:

姚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