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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522 | 发布时间: 2021/10/22 17:07:15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为姚安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等工作。

1.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心规划,周密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2.年初,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提出了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确定了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和业务拓展、加强行风建设四大核心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积极适应功能转型,科学发展,稳步推进的办院方向。

3.全面加强党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更加准确地理解重要内涵,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

4.认真履行职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完成了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初步筛查、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日常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地方病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5.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定期电话随访定期入户体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3,178,94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1,640.46元,占总收入的79.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19,791.37元,占总收入的19.5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514.12元,占总收入的1.4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332,434.04元,增加1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37,873.03元,增加10.46%,增加原因为2020年财政拨款经费增加,其中拨入项目经费752,698.00元,比上年增加22,442.00元,增长3.07%,增加原因为2019年财政项目拨款增加,拨入基本财政拨款1,758,942.46元,比上年增加215,431.03元,增长13.96%,增加原因为2020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48,306.36元,增加8.45%,增加原因为本年度门诊病人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46,254.65元,增加3672.55%,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县医院拨入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3,162,881.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372.56元,占总支出的72.45%;项目支出871,508.80元,占总支出的27.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249,977.21元,增加8.5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4,536.98元,增加5.75%,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25,440.23元,增加16.81%,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1,372.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536.98元,增加5.75%,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6,642.46元,占基本支出的7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730.10元,占基本支出的2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1,508.8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25,440.23元,增加16.81%,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家庭医生签约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9,008.00元;基本药物专项补助资金支出70,198.64元;村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58,440.00元;村医县级补助资金支出20,4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出610,197.16元;重大公共卫生资金支出3,26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0,45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7%。与上年对比,增加340,871.26元,增加14.89%,增加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32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的补助发放。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94,83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的缴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5,2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三公经费不参与年初预算,财政未保障开支,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姚安县太平卫生院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太平卫生院资产总额2,347,571.67元,其中,流动资产901,194.15元,固定资产1,423,80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569.4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145.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9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45,9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47571.67

901194.15

1423808.07

1229712.7


 

194095.37



22569.4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下载:太平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