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规定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制定的《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行政服务改革等“放管服”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切实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制定《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管原则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实施监管事项、程序和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
(三)坚持协同推进。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强数据共享,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三、责任分工 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进行监管,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见附件1)。
畜牧兽医股牵头负责:畜牧兽医类。
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牵头负责:农作物种子、种畜禽、种质资源、野生植物、农药、植物检疫类。
农业机械管理股牵头负责:农业机械类。
渔业渔政股牵头负责:船员证、水域养殖类。
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监管。
四、监管方式
(一)日常监管。日常监管要有计划有重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检查、网络检查、随机抽查、定向抽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证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出租、出借、转让、挂靠行政许可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惩处;对应当撤销、注销或吊销许可证件的要依法进行撤销、注销或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进行司法移送;要坚决杜绝“只审不管、一发了之”的情况,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经营的现象,消除监管盲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要按照年度《姚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年度《姚安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监管方案,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要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每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网址:http://59.216.195.197//gportal_yn/ /login_yunnan.jsp)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专项监管。要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清理整治紧密结合起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每年,要根据时节和行业管理的特点制定专项监管方案,及时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猪屠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确保农民用种用药用肥安全,切实维护和稳定农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四)联合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制定实施联合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五、监管内容 在监管过程中,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除专业检查监管外,还要检查下列情况:场所、人员、制度、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资格、生产经营对象、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状况等。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完善监管整改制度,制定监管问题整改清单,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和受检单位、受检个人要在整改清单上签字备查,并及时做好跟踪问效。 州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对全州各类农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抽查;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做好全县的农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是落实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问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转变政务服务职能和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落实,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把监管检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监管检查的有关政策、工作动向、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社会认知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多方面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监管氛围。
(四)建立工作报送机制。自《实施方案》印发后,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请于每年的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半年、全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附件1:
姚安县县级农业系统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清单
(2021年版)
序号 |
类型 |
事项名称(主项) |
事项名称(子项)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1 |
行政许可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
刘朝安 |
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2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补证、更正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证件核发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恢复)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转入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3 |
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 |
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新办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办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注销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4 |
行政许可 |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5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转出、转入)登记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
6 |
行政许可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
刘朝安 |
姚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7 |
行政许可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应当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审批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应当采集的审批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因国事活动需要,应当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审批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当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审批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审批 |
张国佐 |
姚安县植保植检站 |
|||
8 |
行政许可 |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
|
张国佐 |
渔业渔政股 |
9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猎捕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
张国佐 |
渔业渔政股 |
10 |
行政许可 |
渔业水域内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
张国佐 |
渔业渔政股 |
11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除外) |
刘朝安、张国佐 |
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姚安县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
12 |
行政确认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
张国佐 |
姚安县种子管理站
|
13 |
其他行政权力 |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 |
|
刘朝安 |
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4 |
其他行政权力 |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 |
|
刘朝安 |
姚安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
15 |
其他行政权力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子生产者) |
张国佐 |
姚安县种子管理站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 |
张国佐 |
姚安县种子管理站
|
|||
16 |
其他行政权力 |
执业兽医备案 |
|
刘朝安 |
畜牧兽医股 |
17 |
其他行政权力 |
乡村兽医备案 |
|
刘朝安 |
畜牧兽医股 |
18 |
公共服务 |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 |
|
徐海元 |
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19 |
公共服务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初审 |
|
徐海元 |
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20 |
公共服务 |
养蜂证发放与登记备案 |
|
刘朝安 |
畜牧兽医股 |
21 |
公共服务 |
绿色食品标志初审 |
水产品、种植业产品、蜂产品、畜禽产品、食用菌、加工产品(6项) |
徐海元 |
姚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备注: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所负责许可、服务等事项开展监管服务工作。
附件2: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监管情况
监管方式 |
检查类别 (事项) |
受检地点 (个数) |
出动检查 (人次) |
受检对象 (个数) |
查处问题 (个数) |
整改数量 (个数) |
日常监管 |
|
|
|
|
|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
|
|
|
|
|
专项监管 |
|
|
|
|
|
|
联合监管 |
|
|
|
|
|
|
注:1.本表上半年于6月份10日前报,下半年12月10日前报,报表数为截至累计数。
2.检查类别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本部门所负责监管事项。
3.受检地点为:检查所到过的乡镇个数。
4.受检对象为:被检查过的企业、门店个数。
5.查处问题为: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累计数。
6.整改数量为:针对查处问题的个数,进行整改的数量。
7.四种监管方式的统计数不可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