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5月6日全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调度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逐村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的通知》(云水农〔2020〕25号)要求,现将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评价标准
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要求,从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个方面,逐个行政村、自然村及小组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工作。
二、达标评价程序
(一)乡镇自评。要在户户清的基础上,以行政村、自然村及小组为单元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组织自查自评,自查表及自评报告于5月21日前上报县水务局。
(二)县级审核。县水务局将结合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织对各乡镇自查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审核,结合乡镇上报的自评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并于5月25日前上报州水务局。
(三)接受州级抽查。
三、工作时限
(一)乡镇自评时间:5月12—21日。
(二)县级审核时间:5月15—23日。
(三)州级抽查时间:5月15—25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及“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实抓细农村饮水安全达标评价工作。乡镇水务服务中心要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及“姚安县农村饮水安全自查表”(附件1)。
(二)县级审核工作由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承担,由督战组长及相关股室负责挂点联系乡镇的抽查和审核工作,并对所挂点联系乡镇达标评价工作负责。原则上抽查范围每个乡镇不少2个行政村,每村走访不少于20户。抽查审核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抽查审核工作结束后,请各督战组于24日前将由组长审核签字后的“姚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入户调查表”(附件2)及各乡镇自查报告交建设管理股。
联系人及电话:高敏15125981816
电子邮箱:yaslgy@126.com
附件:1.姚安县农村饮水安全自查表(乡镇填报)
姚安县水务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