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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尖山州级 自然保护区2020年巡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4742 | 发布时间: 2020/2/18 11:29:59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官屯镇、弥兴镇、大河口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巡护工作计划》,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涉及的官屯、弥兴、大河口3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及管护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1、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巡护工作计划;

      2、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管责任分解方案;

      3、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记录表;

      4、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巡护工作计划

按照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林保护〔2017〕47号)和《楚雄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楚林通〔2018〕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切实履行管护职责,落实管护责任,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特制定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野外巡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自信,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保护区生态平衡和动植物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县林草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护工作在推进保护区保护自然资源和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担当,落实网格化管护措施,压实片区责任,创新工作举措,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强化巡护巡查为措施,打击破坏保护区资源和捕食野生动物为抓手,确保保护区资源和保护对象安全。为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巡护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内明令禁止的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摘松花粉、采松脂、开垦、烧荒、烧栎炭、开矿、采石、挖沙、采腐质土等违法活动;

(二)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项目、人类活动等行为是否违法,保护区界碑、界桩等基础设施是否存在人为损毁现象;

(三)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指出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加大《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制作专题片、粘贴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召开户长会、群众大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意识。

(二)定期巡护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巡护巡查,每月至少围绕森林防火、项目建设、私挖乱采、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和乱捕乱猎野生动物以及影响保护区森林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1次野外巡护,每年至少开展6次专项巡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建立台账。对在日常巡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巡护巡查日志和台账,并采取专项督查、挂帐督办、专案盯办等措施进行查处和跟踪整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四)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大与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影响保护区森林资源安全问题排查,对发现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和问题线索移交,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及时查处,保持打击破坏保护区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附件2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巡护监管责任分解工作方案

按照《姚安县贯彻落实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省、州林草部门关于加大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和问题整改工作力度,为切实加强大尖山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巡护监管水平。根据《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计划》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结合当前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体制机制和工作人员状况,保护区巡护监管工作坚持管护局局长负总责,副局长负直接责任,包片区的干部职工负具体责任,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单位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保护区日常巡护和监管工作。

二、片区目标责任

1、弥兴镇上屯村委会片区、弥兴村委会片区(1170公顷),责任人: 申正雨  

2、弥兴镇朱街村委会片区(1066公顷),责任人:潘骆孟奇

3、弥兴镇小苴村委会片区(1565公顷),责任人:周庆禄 

4、大河口乡蒿子箐村委会片区(1416公顷),责任人:周涛 

5、大河口乡大白者乐村委会片区(786公顷),责任人:韩冬

6、大河口乡大栎树村委会片区(1192公顷),责任人:王自军

7、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委会、涟水村委会片区(744公顷),责任人:王悦花

8、官屯镇连厂村委会片区(1019公顷),责任人:代俊刚

9、官屯镇巴拉鲊村委会片区(1099公顷),责任人:胡本高

为便于工作开展,各片区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开展巡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到人。管护局局长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保护区巡护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管护局副局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巡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工作;包片区干部职工要积极深入现地开展巡护工作,做好巡护记录和违法违规问题汇总上报及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等工作。对不履职、不尽责造成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森林草原火灾频发等违法案件发生或被上级通报、问责等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严的要求扎实推进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管理。

(二)完善资料。健全完善野外巡护和工作巡查痕迹资料,认真填写《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记录表》和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定期归档,建立台帐,确保痕迹档案规范和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三)加大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组护林员的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四)问题排查。要按照野外巡护计划,围绕巡护内容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森林草原防火隐患、破坏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违章建筑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有清单、移交有记录、查处整改有台账、销号有档案。

(五)强化落实。强化保护区隐患排查,加大案件移送率,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要及时行动开展调查,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按照程序及时将线索移交森林公安,从快从严依法打击,确保自然保护区资源安全。

附件3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巡护记录表

巡护单位

 

被巡护单位(个人)地点

 

巡护时间

年    月    日

 

巡护情况

 

现违法线索及移交情况

 

移交人签名: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巡护人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被巡护单位(个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附件相关图片资料      张附后

附件4

姚安县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涉林违法线索移送书

大尖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移字 〔    〕第    号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开展自然保护区巡护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以下违法行为,现移送你单位进行查处:

案件线索

 

案件

地点

地名

 

具体位置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线索移交

清单

1

 

2

 

3

 

管护责任人

 

联系电话

 

移送单位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移送机关

 

姚安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机关

 

 姚安县森林公安局

(盖章)

         年   月   日

移送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