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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等三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局 | 访问量:4141 | 发布时间: 2018/3/9 10:13:58

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室: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林资发〔2016〕57号)、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资源监测相关工作方案与操作细作的通知》(云林办发〔2018〕4号)、云南省发改委等四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森林资源年度出数等三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林业厅、州林业局的安排部署,为确保在3月25日前完成全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等三项工作,按时向州林业局、省林业厅提交三项工作成果数据。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就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三项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要求。通过森林资源定期监测,有利于总结林业建设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及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其成果数据将直接用于省对县的绿色发展评价、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生态问责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也为国家林业局2018年度林地执法检查、森林资源保护监测全覆盖提供主要依据。

二、工作内容及时限

1. 2018年3月5日前局属各股室要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做好征占用林地、林业案件、造林更新、各种灾害等材料、矢量数据收集等工作,将涉及此次工作需要的材料及矢量提交到林政股,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统一矢量化到西安80坐标系下。

2. 2018年3月8日前各乡镇林业站、林政股要共同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按技术要求完成两期影像判读,并生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因子表》及变化图斑影像。

3. 2018年3月12日前,各乡镇林站须完成对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下发的变化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森林公安局要对图斑核查中发现的林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4. 2018年3月25日前,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将完成对全县林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录入、逻辑以及空间拓扑检查,并制作相应统计表,产出我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数据,林政股须完成成果报告的撰写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州林业局。

三、工作要求

1. 县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监测全覆盖三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2. 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对变化图斑的外业实地核查工作,外业核查需提供实地核查采集GPS坐标的照片、变化图斑实地现状照片、引起图斑变化的原因和处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因2018年起,国家林业局将对各县市展开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执法,在此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林业违法行为,但没有及时查处和补办手续的,国家林业局将按照“一案双查”依法办理,并将我县绿色发展评价、县域经济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一票否决,将直接影响到省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领导的离任审计、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以及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等。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外业核查工作,要到实地完成变化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并上报县林业局。如发现弄虚作假或瞒报不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县森林公安局须及时对乡镇外业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林业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按时限将查处结果提交林业局后统一转给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三项工作姚安负责人处。    

4. 林政股要负责做好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森林公安局、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室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解决落实,确保三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

5. 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保密规定,对相关数据做好保密工作,并确定专人管理,认真做好建档工作,不得将相关数据外传、公布、翻印或引用成果数据(包括中间成果数据)。




姚安县林业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