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部门文件   > >  县林业和草原局
姚安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局 | 访问量:3875 | 发布时间: 2018/1/10 10:01:29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县林业局相关股室: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18年的森林管护任务,经县林业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18年度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下达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2018年度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

(一)下达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指标:本次下达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共422名(详见附件1),按人均管护6000亩左右下达,其中:

1.下达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补偿管护人员级35名;省级公益林生态效补偿管护人员143名;

2.下达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人员99名;2013年度1.5万亩封育区管护人员7名,联合管护人员6名;

3.下达姚安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32名(含2017年聘用的100和2018年新下达的32名);

(二)下达县林业局防火办承包管护人员指标:2017年度,下达县林业局防火办承包管人员计划指标共242名,由县林业局防火办聘用,承包管护协议由防火办制定。其中:

1.瞭望台承包管护人员17名,其中:承包管护大风口瞭望台1户(承包管护人员6名指标,在履行大风口瞭望台管护职责外,还需负责森林火险因子采集上报工作及对大风口营联林场资产进行管护管理)、承包管护高峰寺瞭望台1户(承包管护人员4名指标)、承包管护三峰山瞭望台1户(承包管护人员4名指标)、承包管护杨梅山瞭望台1户(承包管护人员3名指标),以上人员使用天保工程防火经费;

2.县护林消防大队67名,其中:使用2016年度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聘用人员40名。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第51期;使用2018年度公益林补偿管护经费27名(发放时间为6个月);

3.下达临时管护人员150名(清明节1个月)。

4.下达2018年度全县森林资源三防体系建设和巡查人员8名。

(三)管护劳务费

1.乡镇承包管护人员管护劳务费为 900.00元/月?人(含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均为800.00元/月?人,奖励工资为100元/月?人。基本工资按季度全额发放,奖励工资根据年终按考核情况发放;

2.县护林防火队人员和森林资源三防体系建设和巡查人员工资为2000.00元/月?人;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00元/年?人;

4.临时管护人员(清明节1个月)1000元;

(四)计划指标执行时间

县护林防火大队指标计划执行时间为6个月(即2017年12月 1日—2018年5月 30日),其他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执行时间为1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省下达100名续聘生态护林员时间为1年(即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州下达32名生态护林员为1年(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各乡镇人数计划任务不变。

二、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森林管护面积、巡查管护线路和管护责任区的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森林按护林员指标划分管护责任区,确保一个责任区有一名护林员负责,实现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的有效衔接。同时,责任区之间要无缝衔接,辖区林地范围全覆盖。管护责任区出现涉林行政、刑事案件,若管护人员管护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刑事、经济赔偿责任时,管护责任区对应的护林员负主要责任;若管护责任区划分不清楚、出现遗漏的林地、有责任区但没有对应的护林员、管护责任区与护林员不对应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负主要责任。每个责任区面积按林地6000亩左右划定,极少数最多不超过8000亩。划分责任区以2015年姚安县二调成果及2013年姚安县公益林修编数据为依据,管护责任区分布图县分类办、天保办各一份。

(二)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程序:本人自愿到村委会报名(申请)→乡镇林业站根据计划指标进行考查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林业局备案。如果出现护林员空缺时,按此程序聘用补齐。上岗前,承包管护人员及相应管护范围需进行公示7天,公示地点为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村委会及村民相对集中地方。公示结束无争议后,公示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报县林业局分类办、天保办各一份备案。

(三)管护人员拨款、报帐:管护劳务费需通过农业银行帐户转账,一人一卡,严禁发放现金,管护劳务费到个人帐户后,管护人员在管护劳务费花名册上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管护人员管护劳务费下拨后,请全部发放给护林员,不能滞留在林业站,并且一个月内到县林业局报帐。林业站保存护林员工资卡、滞留管护资金等违反财纪律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由各乡镇向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相关事项,具体保险费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后确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承包管护人员自行承担。在第一季度拨管护费时,须提供参保相关资料,参保相关资料复印后交林业局一份备查,未参保乡镇不再拨付管护费。

(五)各乡镇要抓好承包管护人员管理相关工作,承包管护人员要专职专岗,对护林人员的岗位职责、巡山护林四至范围、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并告知管护责任区、范围;要加大对护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护林人员吃空饷、不上山巡山护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必要时,各乡镇协调乡镇纪检部门,对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管理、劳务费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辖区内的林区安全。

(六)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签订森林管护承包管护协议。一律杜绝一个人管护几个人使用一份工资的乱象发生。承包管护协议、审批表、统计(公示)表等应统一使用本次下发的样表,填写要求准确、完整、清晰,被聘用方签字处均需本人签字,一式三份,所聘人员资料请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县分类办、天保办备案。遇期15天不上报的,视为各乡镇自动放弃县林业下达的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一切后果由各乡镇自行负责。

(七)承包管护人员条件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热爱林业工作并掌握一定的林业专业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熟悉责任区范围内及周边山区的地形、山情和林情。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公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护林员不得有盗伐、滥伐、毁林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前科。护林员选聘实行就近就地原则。


附件:姚安县2018年度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指标及劳务费统筹安排计划表


姚安县林业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