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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姚安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2361 | 发布时间: 2021/6/29 9:59: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问题死灰复燃,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姚安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     

 

姚安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切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过标准。此外,由县、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扶贫搬迁、工程移民、生态移民等设施农业项目,存在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报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一是对照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二是对设施农业、土地流转经营等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全面清理、精准识别是否存在三类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坚决依法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2019年 《云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 6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 16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区分情况,精准施策,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严格依法惩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四)尽快恢复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 等非农设施占用耕地行为,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迅速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划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头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按照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部门牵头。县级对全县的“回头看”负总责,对本地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负总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抓实目标确定、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清查整治、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乡镇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将“回头看”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部门协同。县农业农村部局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回头看” 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回头看”各项措施。

五、工作步骤

6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姚安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对 “回头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6月中旬-7月下旬,开展全面排查。7月23日前,将排查情况(排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见附件1、2)以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7月下旬-8月下旬,开展“回头看”整治。各乡镇按照"回头看”方案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整改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8月13日前,总结上报情况。各乡镇在认真总结“回头看” 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8月底前,形成全县总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 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诉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督查检查组,牵头负责督促检查九个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吃透国家、省州的政策,精准识别,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要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于7月5日报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联系表(见附件5);自7月5日起,每周一12:00前报送工作进展(包括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数量、典型案例等);自7月30日起,每周一同步报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见附件3)。各乡镇上报的各类材料需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同时上报PDF版和Word版。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丽菊,电话13638762858,邮箱754970816@qq.com。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楠,电话15887789686,邮箱1536251588@qq.com。

(六)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建立举报制度,各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县自然资源局,0878-5712892。

 

附件:1.“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4. 表格填写说明

   5. 乡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