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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1445 | 发布时间: 2021/5/10 16:17:15
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5日

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40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25件。主要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监管、畜牧肉牛养殖、卫生监管等方面。

二、办理原则

(一)单位(股室)承办、专人负责原则。每件建议、提案根据内容相关性交由各单位办理,由相关单位落实专人办理,专人答复,形成由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单位负责承办的网络。

(二)沟通联系、争取满意的原则。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与局内部其他单位沟通,提高答复质量。同时要加强与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三个一”要求:办理前给建议(提案)人去一份函(或电话联系),办理中与建议(提案)人见一次面,办理后向建议(提案)人汇报并征求一次意见,努力做到“三个100%”和“一提高”,即做到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力争代表、委员的满意率100%,明显提升问题的落实率。

(三)讲求质量、重在落实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级有关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答复函必须讲究质量,杜绝为了答复而答复,对承诺的事项一定要落实,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办理程序

(一)答复件形成后,由办公室统按要求格式印制正式文件,反馈到县人大代表工委、政协提案委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时由承办单位负责送达给建议(提案)人并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若有不满意件县政府将会发文督办。

(二)答复件正文内容一般分两个部分:一是对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的肯定或否定;二是落实建议(提案)的有关措施或时间表,如否定的,阐述否定的理由。

(三)在答复政协提案时标明办理结果:所提问题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并明确答复建议、提案人,用“A”标明;所提问题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先向建议、提案人如实说明情况,并明确办理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解决,在妥善解决后再答复建议、提案人,用“B”标明;所提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建议、提案人说明情况,作出解释,用“C”标明。

四、办理时限

(一)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须于7月上旬前结合工作完成初稿并与代表进行初步沟通,7月中旬前完成面商面复并要形成书面办理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核及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发文;7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21年全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归档工作。

(二)正式答复件形成后,局办公室及时组织在局政务网站上对所有建议及答复意见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立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志担任,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二)讲究方法。相关分管领导和承办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突出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态度诚恳,方法灵活,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难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加强督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单位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提案定期办结。

 

附件: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代表或委员姓名

提案号

单位

议案或提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备注

1 凌世锋等10人 1号 光禄镇 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我县花卉种苗繁育研发中心建设工作的议案 张国佐 罗中元
2 周应学等9人 43号 太平适中代表团 关于架设各苴村消防管道及新建设消防水池的议案 马文才 李 建
3 陈玉龙等8人 44号 前场代表团 关于请求设立农业产权交易担保中心的建议 刘朝安 李永金
4 张同波等10人 45号 光禄代表团 加强对江尾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 周伦 倪中海
5 李银 46号 光禄代表团 关于小邑村18个村民小组高稳农田机耕路排灌沟建设 周伦 倪中海
6 刘翠华 47号 光禄新庄 关于新庄村高稳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周伦 倪中海
7 董星龙 48号 官屯代表团 关于完善官屯花卉产业园配套设施的建议 周伦 倪中海
8 周学强 49号 官屯代表团 关于加大官屯镇花卉产业扶持力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 周伦 倪中海
9 周应学 50号 太平适中代表团 关于新建拓宽各苴村委会6个自然村机耕道路的建议 周伦 倪中海
10 宋定红 51号 太平适中代表团 关于对桔杆还田工作的建议 张国佐 沈从俊
11 沐少荣 52号 弥兴代表团 关于加大弥兴蔬菜产业基础设施项目扶持的议案 张国佐 罗中元
12 关兴富等11人 53号 栋川一代表团蛉丰 把蛉丰村列入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和小康示范村进行打造 徐海元 陈 燕
13 刘文映等11人 54号 栋川一代表团清河 改造农村消防池建设、消除卫生死角、增加消防用水蓄备 马文才 李 建
14 李红艳 55号 栋川二团 关于继续关注我县传统优势产业、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15 周金国 56号 前场代表团 关于扶持魔芋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议案 马文才 自海荣
16 农业科技社科组 第6号 县科协 关于打造全省肉牛产业示范基地县建设的建议 刘朝安 陈志平
17 农业科技社科组 第7号 县科协 关于以高速路建设契机推进产业发展及布局的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18 文史委 第8号 姚安县政协 关于创新科技服务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 张国佐 曹利民
19 县政协提案委 第9-1号 县政协 关于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建议 徐海元 伍正兵
20 章体红 第9-2号 县林草局 关于加快推进姚安农产品绿色食品认定 徐海元 伍正兵
21 官屯政协活动组 第10号 官屯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对官屯镇花卉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提案  张国佐 罗中元
22 陈红兴 第11号 县投资促进局 关于在栋川、光禄合理规划和控制塑料大棚建设规模的建议 周伦 倪中海
23 雷勇、吴建勇 第13号 农业科技社科组 关于严控耕地非粮化的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24 前场政协活动组 第14号 前场镇 关于发展壮大山区乡镇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提案  刘朝安 李永金
25 农业农村人口资源环境委 第15-1号 政协 关于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监管的建议 刘朝安 李永金
26 黄正军、李琼华 第15-2号 官屯镇 关于加大土地流转的建议 刘朝安 李永金
27 县工商业联 第16号 关于加快农特产品深加工业发展的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28 县工商业联 第17号 关于对软籽石榴种植户颁发水果权证的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29 金鑫 第18号 栋川镇 关于姚安县软籽石榴金果贷的推行与实施 张国佐 罗中元
30 县工商业联 第19号 关于提高农产品品牌创建质量,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建议 张国佐 罗中元
31 刘娅 第20号 适中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基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力度的提案 徐海元 陈家双
32 李俊等13人 第21号 关于合理设置岗位、稳定科技人才队伍的提案  徐海元 陈家双
33 太平政协活动组 第22-1号 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的建议 马文才 钱晓云
34 县政协提案委 第22-2号 县政协 关于探索农房建设管理体制使农村自建房有章可循的建议 马文才 钱晓云
35 太平政协活动组 第23-1号 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 马文才 李建
36 陈诺 第23-2号 栋川 关于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建议 马文才 李建
37 吴彦 第23-3号 左门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专项治理的提案  马文才 李建
38 太平政协活动组 第24号 关于加强农村大户养殖监管的建议 刘朝安 向必祥
39 杨利军 第25号 县住建局 关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田园之城的提案 马文才 李 建
40 龚玉菊 第26号 太平 关于硬化从改水河到白石地村上庄五组放水沟渠建议 周伦 倪中海
   注:备注栏标有“★”为人大会议议案和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前需制定人大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报政府办审批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