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局属各股室、站:
按照省州关于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姚安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1日
姚安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提升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9]325号)要求,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姚安县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春兵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段海洪 住建局副局长
杨文萍 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 徐钰松 办公室主任
王 艳 建管股股长
何维栋 质安股股长
何兴元 质监站站长
贾治斌 城市建设股股长
杨 荣 法规股股长
鲁 沁 给排水及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
陆雪晶 住房保障股股长
侯丽芬 房产股股长
王泰荣 质监站工作人员
唐国星 质监站工作人员
马芹梅 质安股工作人员
何 波 建管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建管股股长王艳同志担任,负责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日常工作。
二、检查范围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
(二)检查对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项目列入重点检查项目:
1.有群众投诉举报的;
2.发生过农民工欠薪纠纷的。
(三)抽查方式: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方面
1.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承发包情况(含工程招投标情况、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合规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人证相符情况)。
2.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
3.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制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演练情况。
4.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5.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建筑工地缉枪治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以及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等工作。
(三)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应急周转金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工程款拖欠清理情况;
2.“五员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劳资专管员、工资监督员、项目监管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法律监督员);
3.建设项目人工费与其他工程分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两条线拨付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维权信息公示、用工管理信息公示);
6.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四)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市场行为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四、排查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问题隐患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并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二)检查阶段(2019年8月6日至8月15日)我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全面梳理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隐患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目标。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建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严格按照省州县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逐项整治销号,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按照“约谈”“曝光”“黑名单”和“信息互联互通”四项制度,坚持“零容忍”,形成强有力震慑,促使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通过检查活动认真分析研究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认真予以解决。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范围,同时要教育和动员所有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现场排查治理工作中来,要上下形成合力,促进我县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