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股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42 号)和姚政办通[2017]24 号文件通知精神,为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我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努力营造文明、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将《姚安县财政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姚安县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9 日
姚安县财政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姚政通[2017]24 号文件通知精神,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构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照“应公开、尽公开” 的工作要求,以“行政决策公开 、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为基层政务公开基本内容,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抓好制度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 十八 届六 中全 会和 习近 平总 书记 系列 讲话 精神 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有效行使监督和制约权力,切实增强部门政务透明度,强化党内外监督,逐步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努力构建财政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要以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要以简洁明了、方便群众、讲求实效为原则,选择贴近群众、方便监督的形式进行公开,从而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二、基层政务公开基本内容
进一步深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部门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公开效果。积极拓展和完善部门基层政务公开范围,要有针对性地突出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行政许可审批等应公开、尽公开内容,以及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强部门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以人为本,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基层政务公开意识,继续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确保部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基层政务公开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 度、改进工作作风,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近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对违反有关制度的人员,要严肃及时处理,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服务质量。通过部门基层政务信息公开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懒散工作现象、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差,执行政策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顿,打造部门工作人员的一流形象。
2、注重实效,规范运作,强化监督,确保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年初制定的各股室信息上报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对重点工作及时督查通报公开,以提高完成目标任务的速度。
3、县局各股室 负责人作为本单 位推进政务公 开的第一责任人,要按所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把股室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出成效,切实把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4、充分运用 “姚安县人民政 府门户网站” 作为第一公开平台渠道,切实做好部门基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内容更新,内容更加充实、查询更加方便。
5、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联系、沟通、督促机制,形成比较稳定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
6、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各股室要及时积极撰写编发本股室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材料,着力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 胡 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静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正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仕勇 党组成员、农开办主任
成员: 张华玲 办公室主任
董建国 会计股股长
胡 敏 国库股股长
杞德华 预算股股长
王 琴 农业股股长
沙延辉 绩效评价股股长
张丽芬 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
赵惠平 教科文股股长
吴绍华 行政政法股股长
杨国梁 综合股股长
王 洁 企业(涉外、金融)股股长
高炳谦 社保股股长
钟红梅 经建股股长
夏惠平 非税收入管理股股长
武誉华 综改办主任
王美琼 监督检查股(法制税政)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静忠同志兼任,张华玲、董建国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