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云政丘北经验推广办〔2010〕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姚政办通〔2015〕36号) 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创新,落实措施、细化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州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全乡2021年挂村工作安排,对全乡推广“丘北经验“及”路长制“重点车辆包保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周学秀:具体负责全乡“路长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建荣、张雪恩:大栎树村委会路长,负责大栎树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张智凯、罗贤:涟水村委会路长,负责涟水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杨文清、吴桂华:大河口村委会路长,负责大河口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胡振鹏、周学江:麂子村委会村委会,负责麂子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朱晓珊:大白者乐村委会路长,负责大白者乐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章鉴:蒿子箐村委会路长,负责蒿子箐村委会辖区“路长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张雪恩:负责民警挂点联系大栎树村委会和蒿子箐村委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刘 刚:负责民警挂点联系大河口村委会和涟水村委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肖 云:负责民警挂点联系大白者乐村委会和麂子村委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乡主要领导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路长、村委会书记主任、乡派出所民警、包保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从下到上负责制,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辖区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动态监管,积极开展至少一季度一次的监管帮教活动,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异地交通肇事责任人和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实行抄告制度;对其他乡(镇)抄告来的违法及肇事当事人抄告辖区村委会于当月实行面对面谈话,及时开展帮教培训。
3.路长、村委会书记主任每年开展不少于六次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研究,每月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分布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加强隐患整改和“一盯一、一帮一“活动,并于每月10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新增重点车辆及时上报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4.乡级机关干部职工机动车包保责任人为分管领导、站所长。
5.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集中教育活动,结合重点时段、节假日、群众婚丧嫁娶及群众性活动期间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对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应加强处罚,相关人员应严厉制止,抄告公安机关处理,并对驾驶员认真开展面对面教育。
此通知工作责任如遇人员变动,由部门人员安排补充,不再另发通知,工作责任至下年度调整之日止。
附件:1.大河口乡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责任书
2.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3.婚(丧)嫁娶、请客吃杀猪饭的户主交通安全通知书
4.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车谈话记录
5.大河口乡机动车驾驶人(车主)安全驾车提醒
6.大河口乡机动车“一盯一”、“一帮一”名册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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