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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9347 | 发布时间: 2019/9/11 8:30:47

各村委会、镇级各办、所、中心:

《太平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0日



太平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十八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按照《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姚农办通〔2019〕3号)的总体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从农民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切实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按照《楚雄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办法(2018—2020年)》及《楚雄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要求,全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工作要开展。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农民群众的一次社会动员,是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的具体行动。既是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镇级各中心站所、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激发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入手集中整治,稳步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水平。

二、行动目标

坚持以“村庄清洁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力量、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统筹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房屋不乱搭乱建;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促进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保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三、行动原则

(一)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镇人民政府镇长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治理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镇级各中心站所分别履行职能范围内的牵头责任,以行业站所负总责,加强行业引导和指导,村、组负责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为单位、村民为主体。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负责,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以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关键,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消除“等靠要”,动员农民群众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实际,合理设定行动目标,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的实施,科学确定整治标准和重点任务。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引领村民自己动手干,治理人居环境卫生问题。合理确定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不同档次的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庄,要求和标准可以高一点。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三清一改一提升”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乡村旅游点、特色小镇、经济强村、易地扶贫安置点为重点区域,突出沿湖、河(水库)地区、沿路地区的村庄环境治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扩大覆盖面,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五)教育引导、培养习惯。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利用春节、清明节等农民返乡、省亲时节,加强返乡农民宣传,提倡整洁过节、文明祭祀的良好习惯。各村建立村规民约,发挥群众管理维护、主动监督的积极作用,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做好村庄“三清一改一提升”。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着重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庄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垃圾围村”等问题。大力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多种途径。

(二)清理农村塘沟河渠。清理农村水塘、水井、臭水沟、引水渠、排水沟,清理水面漂浮垃圾,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开展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鼓励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倡导使用无磷洗衣粉。清洁水源水体,保护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抗旱应急后备水源地。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村庄规划区内要做好养殖区关迁工作,禁止新建集中养殖区。清收和处理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规范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作用,耐心细致做好农民群众思想工作,激励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培养良好卫生意识,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稳步提升村容村貌。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除无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保持村落庭院地面平整无积水,无裸露垃圾,无畜禽粪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推进具备条件的通村组道路建设。严格控制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利用村庄闲置土见缝插绿,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因地制宜开展乡村道路、农田林网、公共空间、村落庭院等绿化美化相关工作。

各村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过程中,不得随意填埋沟塘河渠等水域,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镇级相关站所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村可在推进“三清一改一提升”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标准更高、内容更为丰富的“自选动作”,有针对性地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治理人畜混居等其他相关整治内容。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从2019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启动实施,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单位,并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启动仪式。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台账,进一步摸清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底数。各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2019年9月15日前,将各村制定出台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及村庄行动启动实施情况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二)集中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是长期性任务,今年是重点。2019年10月前,各村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端午节、州庆、火把节、荷花节、彝族年等少数民族节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春节前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组织动员农民群众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在较短时间内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镇级机关中心站所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挂钩联系点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进村指导村庄清洁行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义务劳动,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好头、做表率,要让自己家庭以及农村老家的房屋干净整洁走在前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党员主题活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各自房前屋后、生产区域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责任划定,做到责任到户、责任到人,并时时开展村庄清洁卫生督查检查等活动,从思想深处全面激发广大农村居民参与、维护、保护自身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觉性。

(三)总结评估。2019年12月,以各村为主体,对村庄清洁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将工作评估总结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推动不力、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四)持续推进。2020年及其以后,需要长期坚持。村庄清洁行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是简单的打扫卫生,而是要致力于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顽疾。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而是要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坚持久久为攻、善做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充分动员、组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改进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实现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

六、职责分工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推进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镇财政所:负责保障必要经费;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协调推进;指导各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及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引导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规范排放生活污水;

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建房规划管理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新建民房风貌管控;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指导规范村庄道路标识,配合做好辖区内主干道沿线地区垃圾清理,指导规范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厕所运营维护;

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水域保洁,引导农户节约用水;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乡村旅游村庄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卫生村庄建设,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指导村庄绿化;

镇扶贫办:负责指导脱贫攻坚与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衔接;

镇团委:负责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镇妇联:负责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把庭院清洁纳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全镇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推动,镇级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实施。各村要把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统筹协调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的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压实主体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辖区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切实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村庄清洁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推动,统计调度,督导落实,各相关站所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镇级相关站所、各村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时做好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定期发布工作动态,通报情况进展,促进各村交流学习,指导重点任务有序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实行定期督查制度。各村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群众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核实整改,确保事事有行动、件件有回应。

(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效果突出的村,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有力的村,将优先纳入重点工作激励对象。各村要把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作为评选美丽乡村的必要条件。也可因地制宜开展“清洁村庄”“最美庭院”创建活动。

(五)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尊重农民意愿、从实际出发,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逐步提高自然村专职保洁员覆盖面。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六)健全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推广示范村、示范户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有榜样、做有遵循、赶有目标。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