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姚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镇各村委会均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成员代表选举、股权设置、资产量化等工作,并召开了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首届理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改革过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程序严格,操作规范。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批准成立姚安县官庄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希望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 9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