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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场镇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及自然资源督察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前场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862 | 发布时间: 2021/7/30 8:02:39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前场镇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及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前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前场镇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及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4号)、全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和业务培训会议精神以及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经研究,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以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自然资源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全力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改内容

2015、2016、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审计反馈认定问题及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2019、2020年度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

(一)退耕还林矢量数据缺失问题;

(二)小班面积、小班位置不准确问题;

(三)年度(历年)小班(地块)图层、面积重叠问题;

(四)退耕还林与公益林、天然林图层、面积重叠问题;

(五)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非耕地面积问题;

(六)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25度以下坡耕地面积问题;

(七)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25度以上基本农田面积问题;

(八)退耕还林不符合“先建后补”政策面积问题;

(九)退耕还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问题;

(十)2016、2017年退耕还林资金滞留问题;

(十一)退耕还林合同未签订问题。

三、整改措施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国家生态环保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一)完善矢量数据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整改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矢量数据。

(二)小班面积、小班位置不准确整改

整改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现地调查,并结合每个年度的矢量数据属性表,对小班面积与经营面积矛盾、小班位置不准确的地块进行调整修正。

(三)退耕还林地块图层面积重叠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逐年度、逐小班修改完善小班图,对重叠地块重新区划,重新调绘小班矢量图。

(四)退耕还林与公益林、天然林图层面积重叠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现地调查核实。一是现地为耕地,农户一直在耕作,因公益林修编、天然林停伐保护落地上图存在错误。本着尊重历史、维护农户利益的原则,提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影像耕地截图、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二是现地不重叠,小班图边界重叠,原因是小班勾绘不精准、坐标系转化误差,采取在同一坐标系内修改完善小班图。三是公益林图斑内不足15亩的退耕地面积,现地核实后将修订后的公益林图斑与天保办对接,纳入年度公益林修编变更。调查核实后做好整改统计上报工作。

(五)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非耕地面积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现地调查核实,如果是国土地类误判,将耕地划分归类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果园地、灌木林地等,本着尊重历史、维护农户利益的原则,提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影像耕地截图、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六)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25度以下耕地面积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旱地退耕还林,本着尊重历史、维护农户利益的原则,提供农户土地现地照片等佐证材料;二是水田退耕还林,不具备灌溉和种植水稻条件的地块不进行地块调整,提供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具备灌溉条件的地块,进行地块调整处理。同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按现地坡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

(七)退耕还林地块在国土现状图上为25度以上基本农田面积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农户补植补造,抚育管护,提质增效。对未实施农户地块重新区划,重新调绘小班矢量图。

(八)不符合“先建后补”政策面积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现地核实,纳入“先建后补”地块符合2017年12月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收集“先建后补”地块当年造林作业设计、造林情况说明等佐证材料,逐小班进行情况说明,做到佐证材料依据充分,痕迹精准完整。

(九)退耕还林地块转为非林地面积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进行地块找补,修改完善小班图,进行地块变更,重新区划小班,重新调绘小班矢量图。

(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滞后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逐年度、逐小班、逐农户清理核实,督促农户进行补造,确保地块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开展检查验收并兑现补助。

(十一)退耕还林合同未签订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条例》规定,补签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以上整改时限: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不折不扣把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自然资源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责任网络,调动一切工作力量,将关口前移,充分发挥镇、村、组工作积极性,齐抓共管。

(三)统筹力量集中整改。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全力配合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及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工作落实中,凡属于审计认定问题整改需要上报的材料、表册,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站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对工作滞后的各村(居)委会、站所,将采取发送整改通知书、督办函、调度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附件:前场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环保审计及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