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光禄镇
光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光禄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65 | 发布时间: 2021/10/24 8:59:06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中心、站、所:

经研究同意,现将《光禄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光禄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县和我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规定的“全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的目标,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建立重点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制的通知》(楚医保 〔2021〕36号)和云医发〔2021〕90号,为全面完成我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原则

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和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征缴保费,多部门参与、城乡居民参加、多方筹资、专款专用的原则,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给予资助。

二、参保缴费对象

(一)参保对象。姚安县光禄镇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楚雄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

(二)外籍人员。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获得中国永久居留,在姚安县居住但未就业,持有《中国永久居证》的外国人,(无中国永久居留或但与我国居民形成事实婚姻(结婚证)的外籍人员,由其所属行政村或者社区出具证明纳入参保)。

三、缴费标准及时间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320元。

(二)资助参保标准

对已参保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按120元予以资助。经民镇部门认定的低保人员按120元予以资助。在省级未出台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前,对已脱贫人口按180元予以资助。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按180元予以资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额予以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资助对象,可享受2022年度参保资助政策。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

(三)缴费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5日。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城乡居民在上述集中缴费期后不得补缴,也不得要求返还已缴纳的费用。对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四、目标任务

(一)2022年各村委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须达户籍人口的96%以上,各村委会参保缴费率纳入镇政府对村委会“大比拼”考核。

(二)2022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实现100%参保。

(三)除建档立卡外的特殊人员、已经被征地失地农民、慢性病患者等必须100%参保。

五、缴费办法和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参保人为单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按照镇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的征缴方式,由各村委会组织征缴。

(二)具体缴费方式:主要采取村、组、户的方式进

行自主缴费业务宣传及辅导,通过宣传及辅导让大部分缴费人实主要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付通终端网点、营业网点等多媒体终端、县税务局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大厅、“一部手机办税费”、“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方式办理自主缴费),形成以少部分缴费人自主缴费,大部分由村组组织人员代缴,税务、医保、委托银行配合、商业银行网点缴纳为辅的征缴局面。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11日至9月30日,制定出台《光禄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召开镇村两级动员部署会议,镇辖区内动员部署会议在10月5日前由各村(社区)主持召开,并将征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小组,逐级压实责任。征缴工作启动后,县税务局配合各村征收工作的指导督导。

(二)实施阶段: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村组收费、缴费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主要采取由村(社区)主导、税务配合、医保、商业银行配合,村、组具体组织,通过宣传动员培训引导缴费人通过手机APP、代办点POS机、银行营业网点进行自主缴费。各村(社区)征缴最低达(录入系统)45%。

第二阶段为重点缴费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再进行重点动员、宣传、培训、催缴让更多缴费人了解自主缴费的便利,主动办理自主缴费。各村(社区)征缴目标进度(录入系统)最低达80%。

第三阶段为集中缴费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对不能实现自主缴费的群众、欠费户,由各村(社区)统筹、医保配合,村、组具体组织进行催缴、代办。各村(社区)征缴目标进度最低达(录入系统)95以上%。

第四阶段为攻坚扫尾清缴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对欠费户进行清理催缴,各村(社区)征缴目标进度最低达96%。

七、参保人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可报销50%,在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25%,个人年度最高可报销500元。

(二)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慢性病病种可报销60%(不设起付线)。特殊病病种在起付线以上(1200元)可报销70%,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两个病种不设起付线,可报销90%。

(三)住院待遇:在统筹区域内,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5%。在统筹区域外,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4万元。

(四)大病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60%、65%、70%、75%比例给予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15万元。列入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五)生育待遇:顺产包干标准为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1800元,剖宫产包干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700元,个人不支付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顺产最高可报销2400元、剖宫产最高可报销3400元。

(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高血压年度最高可报销60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可报销66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可报销720元。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9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两病”药品的,最高可报销60%.

(七)谈判药品门诊待遇: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在先自付10%的费用后,每种药在起付线(12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70%,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累计可报销19万元。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镇人民政府已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是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相应的参保缴费责任机制,及时安排部署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运用好“政府主导、部门指导、通力协作”的征缴体系,推动税务、镇、村、组四级联动,上下贯通,充分发挥镇、村、组三级干部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按四个阶段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全县征缴目标任务。

二是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督促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对各村(社区)、组缴费业务督导、信息核对等工作。

三是各村(社区)应及时做好对各村、组代办员的管理,监督村、组代办员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做好费款的代征工作,确保费款安全,确保缴费人利益不受侵害。

(二)强化信息交互,提升数据质量

一是征缴工作开始后,税务部门将当天银行实时传输数据按实征清册,通过拷盘或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传送给医保部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参保数据情况,于每月1日、16日将《光禄镇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进度情况表》提供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做好参保数据比对工作。

二是各个村(社区)对税务传送的数据及时做好参保人员缴费等信息比对和到账录入工作。缴费人通过代办点POS或银行网点自助终端机缴费的,必须向参保人开具小票,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各村(社区)要督促各小组做好缴费人员名单的公示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数据差镨等问题及时向医保、税务部门反馈解决。参保政策待遇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其参保的积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加强征缴资金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参保缴费资金滞留风险,要督促代办员以征收现金方式收缴的保费必须在当天及时通过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行手机APP或银行POS机等渠道办理缴款业务,对所有代缴业务,代办员必须逐一做好代办缴费登记并双方签字确认,严禁贪占、截留和挪用,严禁将参保缴费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和其他账户,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一:光禄镇2022年城乡医保分配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