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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3591 | 发布时间: 2020/9/30 17:48: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姚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0年9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孙光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姚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预算执行、调整的严肃性,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注重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

二、突出审计重点,增强审计实效

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促进就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提高预算编制、执行水平和资金效益。

三、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问题

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开展跟踪督查和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工作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做到主动整改、限时整改、应改尽改,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结果运用,勇于揭示问题

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部署与要求,切实将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到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中,着力建立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理财、依规办事水平。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勇于担当,敢于揭示,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深挖问题根源,在推动改革发展、保障民生和预防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9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李忠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引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调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共建共享。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协调好国土空间规划和绿色发展的关系,结合姚安未来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科学编制好我县“十四五”环保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资金争取,夯实我县环保基础。要加大“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力度和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及早谋划我县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要拓宽投资渠道,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以市场多元化资金为基础的投融资机制,在适当增加县级财政环保事业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强化整治措施,抓好污染防治工作

持续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督察整改常态化。切实抓好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问题的整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要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加快境内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和国土绿化进程,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行,缓解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污、化肥农药等污染问题,逐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

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探索建立以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贯穿生态环保治理全过程的长效机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农村环境整治清洁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建立联合执法和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9月25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郑建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整合资源,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到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中来。要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和部门项目资金,发挥扶贫资金的叠加效应和聚合优势,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农田水利、交通、人居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要抓住“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机遇,认真谋划编制好“十四五”规划,争取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国家、省、州的盘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教育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持续强化民风建设,综合运用道德评议、评先争优、红黑板等有效手段,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思想意识,摒弃相互攀比心理和“等、靠、要”的思想,不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传播脱贫正能量,引导贫困群众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行动。要加大技能培训,提高群众技能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实现增收致富。

三、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群众增强造血功能和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的突破口,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对地方特色产业的指导,在资金扶持、技术培训、品牌培育、政策导向上给予支持。积极发展菜果花牛、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消费扶贫、农村电商和农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持续培育产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和搬迁群众的就近就业,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后有稳定收入来源。

四、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强化稳定脱贫支撑

建立各类扶贫资产专门台账,研究健全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入账、产权归属、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和经费保障,明确产业项目性资产权属和收益分配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