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反映的情况已按流程批转有关部门,将尽快回复你,请注意查看回复情况。期间可能会有工作人员与你联系。
如果有其他问题咨询或反映你也可以拨打政府热线电话,号码为:0878-12345。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时交办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县人民政府及时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你户所经营餐馆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水价标准,符合“非居民生活用水”条件(水价5.4元/m³,不存在阶梯水价)。但在水价调整前你户一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缴费,水价调整后未及时改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仍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缴费。到今年11月份,你户年用水量已超过240m³,按现行水价标准核算,“居民生活用水”全年超240m³的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三阶梯水价,即10.6元/m³。经工作人员与你解释确认,你户将从下个月起改为“非居民生活用水”(5.4元/m³)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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