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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工作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528 | 发布时间: 2021/1/8 10:39:02

日前,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发布公示公告,对姚安县城6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存在新购房产、低保取消、转租转借拒不整改、长期空置等不符合租住条件的173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取消了住房保障资格。这是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12月上旬以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查行动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城市中地下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是一种过渡性的住房保障措施。去年以来,姚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结合承租人具有较大流动性的特点,多措并举强化动态管理,有效预防骗租、转租、欠租、空置等违规违约行为,确保县城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公平善用。

一是认真执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认真按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审核程序、租金定价要求、配租规定以及后续管理、退出等实施,为公共租赁住房规范流程、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报名常态化受理制度和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并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配租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建立健全承租家庭档案,完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动态核查承租家庭配租资格,适时清退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发生改变的公租房承租对象。

四是强化失信惩戒。对于弄虚作假、采取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信息等欺骗手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除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所承租房屋之外,还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住房保障诚信档案,视情况两年或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是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及时纠正和处理违规违约使用房屋行为,对存在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无故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以及擅自装修房屋的承租人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县城6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开展不符合租住情况清查行动,对违规违约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零容忍,发现一户,清退一户,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让公共租赁住房这一“惠民工程”真正惠及住房困难群众。(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