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姚安县信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信访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91号,邮编:675300,电话:0878—5721861)。
2019年度,姚安县信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人员配备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做实做好,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我局配备了1名信息发布员,并落实了办公场地(局办公室)和设备(电脑一台)。
(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抓实抓牢,根据需要划拨工作经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情况。我局在单位贴公示栏公开《信访条例》《信访指南》及县处级领导接访信息,并向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发放《信访工作宣传册》。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姚安县信访局部门决算信息表、“三公”经费预算等。
(四)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本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信访条例》《信访指南》等,不予公开的信息有涉密文件材料、信访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敏感信息材料和信访人的相关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从公开的数量及质量;由于我局不属具体执法部门,在信息公开上有较大的特殊性,如信息公开不当,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从数量和质量上严格管理,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与本单位有关的大量信息不能立即发布,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发布方式和内容;
(二)由于我单位人少事多,对网上信息的公布存在迟缓不更新、不及时、不全面,操作不熟练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局的年度工作重要议程。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便捷、勤政廉政”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三)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53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依托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结合局政务公开栏实体,对法律法规、财务信息及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示。根据上级要求,县级部门不再解读上级文件,因我局无印发政策性文件,故无政策解读。此外,将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保障机构、健全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9年1至12月,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热线处理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登记并移交处理“12345”政府热线信访,2019年全年接到“12345”政府热线1条,已按时限按要求办理完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服务于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参照省州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姚安县信访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包括《姚安县信访局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姚安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姚安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姚安县信访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姚安县信访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以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各项指标统计均为0。
姚安县信访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