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军户房屋拆除重建申请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经审批部门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现将陈旭军户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许可前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旭军,身份证号:53232519XXXX180055,住址:栋川镇兴苑小区102号。申请在怀远街9号本户房屋拆除重建,建筑面积453.15平方米。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4〕42号)的规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应缴费面积224.89平方米,按相关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7元/平方米 ,缴纳易地建设费1574.23元(大写:壹仟伍佰柒拾肆元贰角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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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