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姚安县人民政府授权,姚安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姚安县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
一、姚安县地震局
负责人:武锴
执法区域:楚雄州姚安县
执法类别:防震减灾
办公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
监督电话:0878-5712345
邮编:675300
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执法主体 |
执法类别 |
执法区域 |
1 |
武锴 |
YCX07349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2 |
黄鹤 |
YCX21724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3 |
杜一军 |
YCX07352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4 |
冉玉明 |
YCX07351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5 |
刘志梅 |
YCX07350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6 |
季新媛 |
YCX11707 |
姚安县地震局 |
防震减灾 |
姚安县 |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法规
1、《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2、《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4、《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5、《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三)规章
1、《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2、《地震行政复议规定》
3、《地震行政法制监督规定》
4、《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
5、《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6、《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
7、《云南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规定》
8、《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
四、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姚安县地震局
2021年8月31日 更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