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1012610375253512103 |
2021012711283853512101 |
202102021435525351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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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卫生室 |
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卫生室 |
姚安县前场镇木署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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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周凤先 |
林树梅 |
刘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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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前场镇木署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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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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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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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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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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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1020115181453512103 |
2021012811190353512203 |
202101251433575351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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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卫生室 |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 |
姚安县左门乡地索村卫生室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鲁家斌 |
李雪琼 |
李自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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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左门乡地索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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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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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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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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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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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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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1012715493153512203 |
2021012616125153512203 |
202101111115505351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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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栋川镇郭家凹村卫生室 |
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卫生室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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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王淑芬 |
刘家兵 |
赵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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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栋川镇郭家凹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未按照规定登记医疗废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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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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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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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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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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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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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10201114401253399603 |
2021012811190353512203 |
2021020316055453399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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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卫生室 |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 |
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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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罗欣怡 |
李雪琼 |
周莉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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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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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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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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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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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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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卫公罚〔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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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彝家客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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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李家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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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彝家客栈违法健康管理规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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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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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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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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