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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531 | 发布时间: 2021/2/9 16:05:3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012610375253512103

2021012711283853512101

2021020214355253512103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卫生室

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卫生室

姚安县前场镇木署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周凤先

林树梅

刘晓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栋川镇白龙寺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前场镇木署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警告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020115181453512103

2021012811190353512203

2021012514335753512203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卫生室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

姚安县左门乡地索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鲁家斌

李雪琼

李自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前场镇新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左门乡地索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警告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012715493153512203

2021012616125153512203

2021011111155053512203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栋川镇郭家凹村卫生室

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卫生室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王淑芬

刘家兵

赵晓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栋川镇郭家凹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光禄镇后营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未按照规定登记医疗废物案

行政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警告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0201114401253399603

2021012811190353512203

2021020316055453399603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卫生室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

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罗欣怡

李雪琼

周莉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弥兴镇小苴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姚安县太平镇陈家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警告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姚卫公罚〔2021〕1号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县彝家客栈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李家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姚安县彝家客栈违法健康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5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