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姚卫传罚〔2019〕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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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卫医罚〔2019〕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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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东泰酒店 |
王开庆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费丽娜 |
王开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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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东泰酒店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艾滋病检测案 |
王开庆非医师行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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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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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
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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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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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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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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