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号:姚卫传罚〔2019〕003号 |
文号:姚卫传罚〔2019〕004号 |
文号:201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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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栋川镇龙岗村卫生室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 |
张誉禄,男,湖北省荆州市人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郑从贵 |
赵晓明 |
张誉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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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栋川镇龙岗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等案 |
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等案 |
张誉禄非法行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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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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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罚款人民币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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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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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9年3月22日 |
2019年3月28日 |
2019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