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文号:2019022512125753512203 |
文号:2019022510035053512203 |
文号:2019022514580353512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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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姚安县太平镇石地村者乐卫生室 |
姚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卫生室 |
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卫生室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李学文 |
杨海 |
杨进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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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姚安县太平镇石地村者乐卫生室接种疫苗未索取疫苗运输温度记录等案 |
姚安县太平镇太平村卫生室接种疫苗未索取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明案 |
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卫生室接种疫苗未索取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明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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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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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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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姚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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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 日期 |
2019年2月25日 |
2019年2月25日 |
2019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