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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水务局关丁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水十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决定书
来源: 姚安县水务局 | 访问量:4400 | 发布时间: 2019/12/12 16:33:17

姚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 9年4月12日向我局提出姚安交通商业中心一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我局于2019年4月18日依法受理。我局组织专家于2019年4月25日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姚安交通商业中心一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姚安交通商业中心一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姚安县水务局        

2019年5月1 3日     


姚安县水务局关于姚安交通商业中心

-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姚安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姚润德房请[2019]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姚安交通商业中心.润德佳荷项目为房地产开发新建类项目,工程等级为“居住组团(<9hm2)",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428,1㎡(合3.14hm2)、建筑面积32251.22㎡、住宅总面积27295.14㎡,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10.58㎡、车位建筑面积741.79hm2、建筑基底总面积10936.08㎡(合1 .091hm2)、建筑密度34.8%、绿地面积9169.12㎡(合0.921irT12)、绿地率29.17%、容积率1.03%、机动车停车位237辆、非机动停车位136辆。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构筑物区(包括建筑33栋),道路硬化区(包括道路795.6m、广场及非机动车位),绿化工程区(包括绿化景观和生态停车位),配套设施(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供电系统、对外交通等)等组成,其中配套设施工程均位于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工程区的地下,故其占地面积分别计入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和绿化工程区,不重复计列占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涉及移民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建。

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45.85万元(建设单位自筹48.57%、银行贷款51.43%),项目总工期19个月(合1.58年),2019年5月-2020年1 2月。

本项目共计占地3.141irr12、按项目分区划分包括建构筑物区1,09hm2、道路硬化区1.1 3hm2、绿化工程区0.92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所有占地均位于姚安县境内。项目建设过程中共计土石方开挖22575m3(其中场平3432m,管槽l230m3、基础17913m3),回填27175m,(其中覆土4600m3、场平9949m3、管槽l046m3、基础11580m3),项目内部调配1656m3,外借4600m3,外借土石方来源为“外购”,外借土方类型为绿化种植土,无废弃土石方量,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土、石)场和取土(石、料)场。

二、《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生

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利格式规定(试行)》(办水保[ 2018]135号等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编制达到了可研阶段深度设计要求。  

三、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新建类项目,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报告,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1年。

项目所在的姚安县属于《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2] 512号)中划定的一级区代码为“Ⅶ’’、名词为“西南岩溶区”,二级区代码为“Ⅶ-2”、名称为“滇北及川西南高山峡谷区”,三级区代码为“Ⅶ-2-4tr"、名称为“滇东高原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 2013]188号)、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201 7年08月30日),项目所在的姚安县栋川镇不在上述两个文件划定的成果范围内。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18)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西南岩溶区建设类III级标准。

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89%,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保护率86%,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89%,林草覆盖率达到19%。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沆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14hm2。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对水土流失的预测分析,预测分区及预测时段基本可行。本项目建设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造成水流失。

(1)扰动原地貌、损坏、占压的土地面积为3.14hm2。

(2)本项目地块占地类型界定为建设用地,损坏植被面积共计O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共计Ohm2。

(3)预测时段内本项目共计原生土壤流失量83.64t,扰动后土壤流失量355.99t(其中施工期351,85t、自然恢复期4.14t),新增流失量272.35t;

(4)主要流失时段为施工期,主要流失区域为道路硬化区。

五、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协调。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基本同意主要防治措施为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主要防治措施为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车辆清洁池等并且进行临时撒草措施。主要防治措施包括:

1、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570m(土方开挖282m3),临时沉砂池4个(土方开挖17,3 6m3、C20砼浇底2.3 6m3、M7.5砂浆砌砖6.72m3、Ml0砂浆抹面27.8㎡),车辆清洁池1个(土方开挖16,5 m3、C20砼浇底7.11m3、M7.5砂浆砌砖1.68 m3、Ml0砂浆抹面6.95㎡、高压喷枪1套、钢板l5㎡)。

2、植物措施:覆土4600m3,临时撒草0.92hm2(草籽73.6kg、

抚育管理0.92hm2)。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原则及监测点的布设,监测内容、监测计划基本可行。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3.14hm2。监测分区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工程区,重点区域为道路工程区。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施工期共计布置4个监测点(其中建构筑物区1个、道路硬化区1个、绿化工程区2个),自然恢复期共计布设2个监测点(绿化工程区2个)。

本工程监测时段为监测时段为:施工期监测时段20 1 9年5月-2020年12月(合1.58年),自然恢复期监测时段202 1年1月-2021年12月(合1年)。监测频次满足六项指标测定需要,其中:取土(石、料)和弃渣(土、石)情况、工程和临时措施落实情况及防治效果、扰动土地面积、土壤流失量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量测、水土流失面积每季度不少于1次,遇降雨、大风时加测。发生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后1周内完成监测。

监测频次在保证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在项目土建施工期,雨季每月监测记录不少于2次,旱季每月监测记录不少于1次,水土流失敏感区蜮和各具代表性的施工工区应加强监测。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价格水平年、基础单价、工程单价等与主体工程一致,符合编制规定。基本同意姚安交通商业中心一润德佳荷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194.5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 1 00万元(包括工程措施100万元、植物措施1000万元),方案新增94.54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万元,植物措施40.61万元,临时工程2.77万元,独立费用43.73万元(其中水保监理1 0万元,水保监测18.76万元),基本预备费5.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198万元。

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建设期水土保持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总投资中,投资按年度计划安排专款专用。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本方案服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主体设计和本方案新增措施,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1.11,实际拦渣量Om3、弃土(石、渣)量Om3、渣体防护率97%。保护表土量Om3、可剥离表土总量Om3、表土保护率97%。林草植被面积0,92hm2、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0.92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14hm2、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9,17%,各项防治目标均能达到预定目标值,从而大大减少了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量,改善和提高了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九、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措施、技术保障措施、资金安排措施、监督检查措施、验收管理措施等保障措施基本可行。业主要按照批复的水保方案落实资金并认真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姚安县水务局负责监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进度按照基建项目要求上报县水务局。

十、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在主体工程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后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


姚安县水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