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事前公开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职权项目总表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851 | 发布时间: 2021/6/17 16:31:15
序号 职权类别 职权名称及数量
行政许可 共26项
1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因不可抗力因素,在建设过程中确需对原施工许可变更)
2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单位机构改革或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或参建单位变更)
3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建设单位或参建单位名称变更)
4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发生变更)
5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竣工时间变更)
6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设计条件和方案发生变更导致建筑结构、面积和投资变更)
7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由于投资抉择或合同纠纷等导致施工合同内容和范围发生变更)
8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证核发(主体工程未完工情形,补发证)
9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发证核发(主体工程已完工情形,补发证)
10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核发(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人发生变更)
11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证核发
12 行政许可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13 行政许可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14 行政许可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5 行政许可 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
16 行政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
17 行政许可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8 行政许可 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19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0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21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补办
22 行政许可 变更瓶装燃气经营许可
23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到期年审
24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证)
25 行政许可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
26 行政许可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行政处罚 共535项
1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出租住房超出原设计的房间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未补建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违规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济业务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续,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对住宅物业建设单位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物业管理者不按规定移交物业资料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物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3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对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41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4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45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将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交付购买人的处罚
46 行政处罚 对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对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对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行政处罚
53 行政处罚 对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的行政处罚
54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对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其他规定设置相应器材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设施设备验收登记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
79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处罚
80 行政处罚 对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处罚
81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履行有关安全职责
82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处罚
83 行政处罚 对安装单位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处罚
84 行政处罚 对使用单位未履行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职责的处罚
85 行政处罚 对使用单位未履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职责的处罚
8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处罚
87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8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89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90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91 行政处罚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安全职责的处罚
92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的处罚
93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罚
94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处罚
95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的处罚
9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9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处罚
9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99 行政处罚 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行政处罚
101 行政处罚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的处罚
102 行政处罚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103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104 行政处罚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105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106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107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108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109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的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对桩基础、 拆除工程、人孔井等未按规范要求施工,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越资质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涂改、出租的处罚
118 行政处罚 对违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处罚
119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
120 行政处罚 对违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处罚
121 行政处罚 对违反对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122 行政处罚 对违反对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2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开发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处罚
124 行政处罚 对违反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罚
12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2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未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
128 行政处罚 对违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129 行政处罚 对违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对违反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处罚
131 行政处罚 对违反)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罚;
132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处罚
133 行政处罚 对违反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13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13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
136 行政处罚 对违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的处罚
137 行政处罚 对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的处罚
138 行政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处罚
139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处罚
14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师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41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履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的处罚
143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处罚
144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处罚
145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处罚
146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的处罚
147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48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的处罚
149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的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152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等的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设立新分支机构不备案的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57 行政处罚 对分支机构不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业务的处罚
158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159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房未达到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的处罚
16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16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
16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处罚
16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进行评估的处罚
16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处罚
165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地产评估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业务的处罚
16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16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房产测绘业务以及承担房产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所规定的房产测绘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处罚
168 行政处罚 对违反房产面积测算的处罚
169 行政处罚 对向国(境)外团体和个人提供、赠送、出售未公开的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委托国(境)外机构印制房产测绘图件,
的处罚
170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处罚
17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17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173 行政处罚 对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的处罚
174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处罚
175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处罚
176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处罚
177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处罚
178 行政处罚 对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179 行政处罚 对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处罚
180 行政处罚 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处罚
181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处罚
182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处罚
183 行政处罚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的处罚
184 行政处罚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185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处罚
186 行政处罚 对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处罚
187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处罚
188 行政处罚 对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189 行政处罚 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处罚
190 行政处罚 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罚
191 行政处罚 对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192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处罚
19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194 行政处罚 对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195 行政处罚 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肢解发包行为的处罚
196 行政处罚 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行为的处罚
197 行政处罚 对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设计图签的处罚
198 行政处罚 对单位分立或合并后,未按规定重新申办资质证书而从事业务活动的处罚
199 行政处罚 对转包工程的处罚
200 行政处罚 对向使用者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产品的处罚
201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202 行政处罚 对强行指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的处罚
203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篡改设计的处罚
204 行政处罚 对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行为的处罚
205 行政处罚 对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206 行政处罚 对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207 行政处罚 对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208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有相关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监理业务行为的处罚
209 行政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210 行政处罚 对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的处罚
211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处罚
212 行政处罚 对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处罚
213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处罚
21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的处罚
21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处罚
216 行政处罚 对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的处罚
217 行政处罚 对转包检测业务的处罚
218 行政处罚 对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处罚
219 行政处罚 对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220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处罚
22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22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处罚
22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或者未提供真实、可靠原始资料的处罚
224 行政处罚 对工程勘察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的处罚
225 行政处罚 对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处罚
226 行政处罚 对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处罚
227 行政处罚 对不参加施工验槽的处罚
228 行政处罚 对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处罚
229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处罚
230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的处罚
231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232 行政处罚 对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33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234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处罚
235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236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的,的处罚
237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处罚
238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的处罚
239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240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241 行政处罚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等的处罚
242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243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244 行政处罚 对工程监理企业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245 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处罚
246 行政处罚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处罚
247 行政处罚 对符合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不予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准予资质许可的处罚
248 行政处罚 对发现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处罚
249 行政处罚 对在企业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250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251 行政处罚 对建筑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252 行政处罚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行为的处罚
253 行政处罚 对招标代理机构泄密违法行为的处罚
254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罚
255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处罚
256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行为的处罚
257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处罚
258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行为的处罚
259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行为的处罚
26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的处罚
261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处罚
26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行为的处罚
263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处罚
26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265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行为的处罚
26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行为的处罚
26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行为的处罚
268 行政处罚 对验收不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行为的处罚
269 行政处罚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行为的处罚
270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行为的处罚
271 行政处罚 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行为的处罚
272 行政处罚 对竣工验收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
273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处罚
274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处罚
275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处罚
27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77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处罚
27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处罚
27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28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281 行政处罚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处罚
28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行为的处罚
283 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瞒报、少报建筑面积以及虚报新型墙体材料购进数量行为的处罚
28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处罚
285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86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8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288 行政处罚 对施工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处罚
289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处罚
29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处罚
291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处罚
292 行政处罚 对监理单位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处罚
293 行政处罚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294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295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296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297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298 行政处罚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299 行政处罚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30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301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30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303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304 行政处罚 对建筑物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处罚
305 行政处罚 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306 行政处罚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307 行政处罚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308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309 行政处罚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310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污染环境、违规外包建筑垃圾的处罚
311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31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核准文件的处罚
31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314 行政处罚 对绿化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处罚
315 行政处罚 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的处罚
316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连接、改装、拆除供水、供气、排水等公用管线、公共管沟、亮化照明电源的处罚
31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水泵的处罚
318 行政处罚 对擅自将自建的供水、供气、排水、再生水利用等设施与城市相应的设施连接的处罚
31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止运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罚
320 行政处罚 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易燃、易爆和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以及废弃物的处罚
32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已实施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将雨水、污水系统混接的处罚
322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排水、公共管沟、城市公共客运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323 行政处罚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32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急场所和压占地下管线的处罚
325 行政处罚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严密封闭,沿途抛撒,未按城建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32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327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行为的处罚
328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329 行政处罚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330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干道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以及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门窗外、屋顶外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331 行政处罚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332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33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道经营规定的处罚
334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处罚
33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处罚
336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
337 行政处罚 对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的处罚
338 行政处罚 对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的处罚
339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处罚
340 行政处罚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
341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处罚
34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的处罚
343 行政处罚 对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处罚
34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处罚
345 行政处罚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处罚
346 行政处罚 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347 行政处罚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348 行政处罚 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349 行政处罚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350 行政处罚 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351 行政处罚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352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
353 行政处罚 对机动车辆行驶或者停放在非指定的人行道和广场的处罚
354 行政处罚 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355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356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的处罚
357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358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处罚
359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处罚
360 行政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
361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362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363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处罚
364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处罚
365 行政处罚 对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处罚
366 行政处罚 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处罚
367 行政处罚 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368 行政处罚 对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处罚
369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
370 行政处罚 对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371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372 行政处罚 对以行贿谋取中标的处罚
373 行政处罚 对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的处罚
374 行政处罚 对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的处罚
375 行政处罚 对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处罚
376 行政处罚  对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处罚
377 行政处罚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378 行政处罚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
379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处罚
380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381 行政处罚 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处罚
382 行政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处罚
383 行政处罚 对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
384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385 行政处罚 对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386 行政处罚 对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处罚
387 行政处罚 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处罚
388 行政处罚 对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处罚
389 行政处罚 对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高层住宅为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处罚
390 行政处罚 对违反城市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罚
391 行政处罚 对违反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国家推广的节水、节能等工艺、设备、器具的处罚
392 行政处罚 对未经考核审定从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或者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393 行政处罚 对侵占城市公园、风景林地、水体、公共绿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毁损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砍伐或者更换城市树木的处罚
394 行政处罚 对安全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395 行政处罚 对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气等单位的进出水质、燃气质量,供水、供气管网压力等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处罚
39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停止生产设施运行、抢修为通知用户以及临时变更客运线路、站点、开放时间未向社会公告的处罚
397 行政处罚 对未经城建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施工作业的处罚
398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
399 行政处罚 对将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或者擅自转让、出租、处置、抵押属国有资产的特许经营设施、生产设备的处罚
400 行政处罚 对将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不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不履行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处罚
40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40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向施工企业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条件,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的处罚
403 行政处罚 对违反《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四款的处罚
404 行政处罚 对违反施工企业应当自开工之日起, 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处罚
405 行政处罚 对违反 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的处罚
406 行政处罚 对违反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上报规定的处罚
407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的施工工地,有围挡设施,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的处罚
408 行政处罚 对建筑工地违反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的处罚
409 行政处罚 对建筑工地垃圾不及时处理,就近乱堆乱倒的处罚
410 行政处罚 对扰民的施工在夜间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而未经批准的处罚
411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处罚
412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的处罚
41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不牢固,宿舍内不整洁通风,设通铺、乱拉乱接电线的处罚
414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现场未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的处罚
415 行政处罚 对在建筑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416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417 行政处罚 对施工企业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的处罚
418 行政处罚 对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处罚
41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处罚
420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处罚
421 行政处罚 对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的处罚
422 行政处罚 对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
42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424 行政处罚 对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42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处罚
426 行政处罚 对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处罚
427 行政处罚 对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处罚
428 行政处罚 对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429 行政处罚 对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430 行政处罚 对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
431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432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433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43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广告的处罚
435 行政处罚 对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436 行政处罚 对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437 行政处罚 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438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处罚
439 行政处罚 对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下列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擅自连接、改装、拆除供水、供气、排水等公用管线、公共管沟、亮化照明电源的处罚
440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441 行政处罚 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罚
442 行政处罚 对损毁、盗窃、占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的处罚
443 行政处罚 对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
444 行政处罚 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445 行政处罚 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446 行政处罚 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
447 行政处罚 对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448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处罚
449 行政处罚 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450 行政处罚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
451 行政处罚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罚
452 行政处罚 对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453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454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4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处罚
456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处罚
457 行政处罚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45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处罚
459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罚
46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461 行政处罚 对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处理场所的处罚
462 行政处罚 对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处罚
463 行政处罚 对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的处罚
464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不履行义务的处罚
465 行政处罚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处罚
46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处罚
467 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义务的处罚
468 行政处罚 对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不按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处罚
469 行政处罚 对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的处罚
470 行政处罚 对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未依照的规定改造或者重建的处罚
471 行政处罚 对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未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的处罚
472 行政处罚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处罚
473 行政处罚 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处罚
474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
475 行政处罚 对在非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的处罚
476 行政处罚 对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易飘洒物未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或者违规倾倒的处罚
477 行政处罚 对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
47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饲养宠物和信鸽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处罚
479 行政处罚 对出租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的处罚
480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者注销的处罚
481 行政处罚 对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的处罚。
482 行政处罚 对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处罚
483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公共绿化设施处罚
484 行政处罚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
485 行政处罚 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486 行政处罚 对擅自在公共绿地内设置商业服务摊点或者广告牌的处罚
487 行政处罚 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的处罚
488 行政处罚 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489 行政处罚 对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
490 行政处罚 对就树建房或者圈围树木的处罚
491 行政处罚 对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492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前或者违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处罚
493 行政处罚 对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开展建设活动的处罚
494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各类开发区的处罚
495 行政处罚 对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496 行政处罚 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纸质档案和电子图文档案的处罚
497 行政处罚 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的处罚
498 行政处罚 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娱乐表演等活动的处罚
499 行政处罚 对污染水源、水体,擅自围、填、堵塞水面和围湖造田等的处罚
500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就地取材、乱倒渣土的处罚。
501 行政处罚 对经批准在风景名胜区进行电影、电视等拍摄活动,搭建影响、破坏景观或者污染环境的设施的处罚
502 行政处罚 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2个月内未完成场地清理,不进行绿化,不恢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原貌的处罚
503 行政处罚 对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或者改变资源形态的处罚
504 行政处罚 对进入风景名胜区的交通工具,不按照规定的路线、地点行驶和停放的处罚
505 行政处罚 对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排入下水道处罚
506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准营证》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507 行政处罚 对出租、出借和转让《风景名胜区准营证》的处罚
508 行政处罚 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出售风景名胜区门票的处罚
509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
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处罚
510 行政处罚 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处罚
511 行政处罚 对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罚
512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的范围以及未经培训合格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省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个人未经备案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513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编制、审查概算、预算、结算,或者不按本条例规定编制审查概算、预算和结算的行为的处罚,
514 行政处罚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编制虚假的监理报告,造成工程造价不实的行为的处罚,
515 行政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
516 行政处罚 对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517 行政处罚 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责任人的处罚
518 行政处罚 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
519 行政处罚 对给予单位处罚的责任人的处罚
520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超越执业范围或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521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522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
52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
524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处罚
525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
526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处罚
527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处罚
528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处罚
529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处罚
530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处罚
531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签署虚假文件的处罚
532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处罚
533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处罚
534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处罚
535 行政处罚 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行政强制 共1项
1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共0项
行政给付 共0项
行政检查 共9项
1 行政检查 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 行政检查 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的监督检查
3 行政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无法进行录入)
4 行政检查 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无法进行录入)
5 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许可的监督检查
6 行政检查 建筑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7 行政检查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范围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 行政检查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9 行政检查 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确认 共3项
1 行政确认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 行政确认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3 行政确认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行政奖励 共0项
行政裁决 共0项
其他行政权力 共25项
1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2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3 其他行政权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4 其他行政权力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5 其他行政权力 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
6 其他行政权力 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
7 其他行政权力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8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9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10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变更)
11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遗失补办)
12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注销)
13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14 其他行政权力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15 其他行政权力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16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7 其他行政权力 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18 其他行政权力 业主大会成立后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19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0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21 其他行政权力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2 其他行政权力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3 其他行政权力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24 其他行政权力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
25 其他行政权力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十一 内部审批 共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