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将举行姚安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对姚安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听证会地点: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雷勇
(二)决策发言人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周庭新
(三)听证监察人
姚安县法制办:陈丽华
姚安县政府督查室:甘晓林
(四)听证代表
周源锋、张永红、石学军、龚育能(栋川镇人民政府);班有祥(北街居委会书记、主任)、周恩华、徐桂兰、张胜(村民代表);杜正锦(社区委员会书记、主任),黄立志、黄仁早、刘金权(村民代表);张红兵(长寿居委会群众代表);刘子铭(清河居委会群众代表);杜正军(徐官坝居委会群众代表);王朝云(东街社区群众代表);许红亮(南街社区群众代表);周家琼(海埂屯居委会群众代表);刘新存、罗菊惠(政协委员);李军、余晓丽(光禄镇人民政府);周建华、柳思琪(前场镇人民政府);刘官云、郑晓梅(弥兴镇人民政府);王从武、龚晓梅(官屯镇人民政府);周学江、骆斌(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冯吉洁、徐建明(太平镇人民政府); 周春伦、张程秀(适中乡人民政府);任勋、胡晓丽(左门乡人民政府);周银兵(县发展和改革局)、普正武(县司法局)、梁朝军(县农业农村局)、罗云花(法律工作者)、凌世峰(县人社局)、彭海荣(县民政局)、李绍祥(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技术单位陈述人员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六)听证会记录员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葛艳玲、於娟
四、有关要求
(一)会议报道
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地点: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请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报道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二)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三)全体参会人员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