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并于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府法〔2017〕1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彝楚雄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 (云政通〔2016〕58号),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机关负责人接收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机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予以公示。
姚安县财政局接收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机构:姚安县财政局监督检查(法制税政)股
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兴苑小区5号
联系电话:0878--5713448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