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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1+7”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9840 | 发布时间: 2018/7/19 10:52:58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尊敬的省安委会检查督查组各位领导:

正当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决胜脱贫攻坚之际,省安委会检查督查组一行对我县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这是省委、省政府及督查检查组各位领导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重视!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热忱的欢迎!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是一切工作的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预防性执法、坚持标本兼治,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安全生产情况

2018年1—5月,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总体呈“二升一降一平”的趋势。共发生各类事故15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07万元。虽然上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全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1+7”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姚安县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1+7”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认真分析,及早安排。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姚安县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楚政通〔2017〕71号),县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5个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9个乡镇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县安委办制定了工作督查制度会问责制定,成立了4个工作检查督查组,每季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三)领导重视,调度有力。县人民政府雷县长主持召开一、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委(扩大)会议,对全县安全生“1+7”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县长、副县长及县人大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查,指导应急救援演练。充分利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场、主街道电子屏、交通安全曝光台、姚安手机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曝光违规违法企业,加大警示惩戒力度。

(四)强化责任,层层压实。县人民政府县长与10位副县长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行政责任体系。县政府与9个乡镇2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级部门及各镇与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项目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396份。切实把领导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改变了过去只有分管领导抓安全生产,其他领导不闻不问的局面,把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落到实处。

(五)警钟长呜,吸取教训。在重点开展事故通报的基础上,深刻汲取我县“1.15”建筑工程领域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在建工程领及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成立5个汛期安全检查督查组队在建水库、已建水库、堤防、河道、城镇防护排涝、尾矿库、在建重点工程、公路交通干线、防汛物资准备情况、防汛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汛期安全检查督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早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县级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分乡镇包干负责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制度,为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州庆、五一、南博会等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继续推行县级安委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委办抽调人员加大对各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前“三级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验收,增强企业、工人的安全意识。

(七)宣传到位,。县安委办3次分别组织召开全县企业负责人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县76家企业负责人,24个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3次召开3家客运企业、驾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印发《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各1500册,下发各企业,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及,增强企业、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法规意识。

三、突出导向,深化专项治理

(一)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有力

主要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4个行业领域的5个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研判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县级涉及的5个牵头部门切实履职,对标对表、查找短板、主动担当作为,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四个一批”“五个一律”工作目标,突出惩戒、通报、曝光,打非治违,彻底排查整治隐患的工作导向,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非煤矿山方面:国土、案件密切配合继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立足我县非煤矿山“小、散、弱”,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较多的实际,切实开展非煤矿山整治,关闭淘汰矿山11座,整合矿山4座,提升改造14座。在专项行动期间,加大预防性执法和日常监管监察力度,积极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55项,整改完成155项,整改率为100﹪,实施行政处罚8起(其中县国土资源局5起,县安监局3起),罚款17.25万元。

2.危险化学品方面:成立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了部门职责职能,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摸底排查,全县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7项,整改完成37项,整改率为100%,主动邀请州局危化科领导对2家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对2家职业健康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进行查处。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日常使用危险化学品用量小的学校、污水处理厂、农业、医院、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3.交通安全方面: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发展,的总目标,以“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公安、交通、交警、运政、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毒驾、疲劳驾驶、“两客一危,车辆、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查处、惩戒、曝光,全县形成严管、严控、严查、严罚高压态势。认真落实路长制”,针对冬节吃杀猪饭、各种宴请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增高的实际,把“一帮一”“一盯一”落到实处,通过频繁警示提醒、气象预警预报、路面巡查,增强农村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认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创建活动,实施生命线防护工程建设、乡村公路改造拓宽、增设防护墙等措施,全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4.在建工程方面和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对楚姚高速公路姚安段桥、涵、隧控制性工程和弃土场、取土场,扶贫统建点,龙鼻子引水工程,滇中引水工程,乡村公路硬化工程、房地产项目、扶贫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等重点在建工程进行整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隐患较大、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工程坚决停工整顿,坚持进度服从安全的要求,杜绝赶工期、赶进度、违规施工行为。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23项,整改完成323项,整改率为1000%。

(二)其它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常抓不懈

1.烟花爆竹方面:按照州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我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人货混杂的情况,加大了管控排查工作力度,春节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了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超市、车站、医院、学校周边经营烟花爆竹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企业(批发)1家,零售经营户90户,共排查出安全隐患96项,整改完成96项,整改率为100﹪。2次查获违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件涉及837件,查处违法经营2起,没收74件,对违规摆放烟花爆竹案件1件,处罚6000元。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市场、医院、学校、敬老院、酒店、网吧、歌舞厅、宗教场所、农村民房、城市棚户区等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提醒和监管力度,对消防通道不畅、设施易燃易爆、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盯住不放、督促整改,切实采取治本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亡羊补牢。全县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505项,整改完成505,整改率为100%。

3.学校安全方面: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校长负责制,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启动仪式,广泛开展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离校返校必须乘坐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节假日期间防范溺水事件发生;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地震避险等各种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技能,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安监、教育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尤其是私立学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全、校车安全进行检查整治,责令办学主体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改善办学安全条件。

4.特种设备方面: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定期组织检验。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燃气液化气站、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氧气供应站等特种设备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内68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户,172台(锅炉14台、电梯78台、压力容器47台、起重机械22台、厂内机动车5辆,压力管道6条200米,气瓶5814只)进行安全检查。对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在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进行了行政执法。做到特种设备底数清,日常监管到位,全县没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5.城市燃气方面:重点开展了城市燃气、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对无证经营的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2次对宏兴液化气储备站进行检查,对液化气运输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旅游、农业机械、食品卫生、有限作业空间等行业领域也开展了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尊敬的检查督查组各位领导,我县的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各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些领域的专项整治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等诸多问题,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将认真按照此次督查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及时研判、压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1+7”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