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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安监局概况
来源: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11014 | 发布时间: 2017/1/5 15:35:50

一、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建

2007年,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内,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由县公安局、总工会、监察局、财政局等组成,共有县级部门成员31家。至2011年,安委会成员未出现较大变化。

二、姚安县安委会办公室设立情况

2007年县安委会成立后,设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设在县安监局,由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任安委办副主任。期间,县安委办主任由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县公安局的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和县安监局局长担任。至2011年,县安委会主任调整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县的常务副县长、分管县公安局的副县长和县安监局局长担任。

三、姚安县安监局及其内设股室

1950年5月至1981年,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劳动保护类型出现,设在劳动局,为县劳动局内设机构。1982年2月,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增加2项职能,即矿山安全监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设在县劳动人事局,履行安全生产国家监察职责。至1988年,履行劳动安全、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3项监察职责。1995年8月,政府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姚安县人事劳动局承担原县劳动人事局的劳动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3项监察职责。

1996年5月9日,因姚安县未成立乡镇企业管理局,由姚安县工业交通局履行乡镇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年12月,姚安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后,开始履行对全县乡镇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999年10月13日,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姚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1年,县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县经济贸易局,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划入姚安县卫生局。

2003年7月9日,经姚安县委第七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委会办事机构,正科级,加挂县安委办牌子;内设办公室、矿安股、职安股3个股室,核定事业编制6名。同年9月12日,县经贸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县安监局。9月23日,县安监局挂牌办公。

2004年后,县安监局内设股、室、队7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协调股(加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牌子)、矿安股、职安股、危化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工勤人员1名。

2005年7月16日,姚安县安监局负责辖区所有工矿(煤矿除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行政监管责任。

2013年,县安监局内设股、室调整为4个:办公室(兼协调股、应急办)、政策法规股(兼执法大队)、矿安股、危化股(兼职安股)。

2014年以后,县安监局内设股室无较大变动。

2015—2017年,姚安县安监局有干部职工15人,外聘人员3人,合计共18人。

四、党群组织

1、中共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及纪检组。经2007年11月15日中共姚安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共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及纪检组的批复》(姚复字〔2007〕11号),同意成立中共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设党组成员5名,其中:书记1名、成员4名;同意成立中共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纪检组,其中:纪检组长1名、成员2名,纪检组长按副科级配备。郭之光任中共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董云辉、康国昌、李开铨、偰建芬任党组成员。

2、中共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

2003年7月9日,经中共姚安县委批准,成立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9月12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政办发〔2003〕57号),9月23日挂牌上班。

五、中共姚安县安监局支部委员会

在2006年县级机构改革中,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加4名职工,2月份,有3名党员职工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中共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党员人数7人,达到将党支部改建为支部委员会的条件,8月29日,中共姚安县委县级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成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同意成立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