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财政信息   > >  财政预决算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 访问量:1485 | 发布时间: 2021/10/22 17:57:1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701000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县医保局负责落实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等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保局,县医保局及时开展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医保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保局负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突出政治引领,夯实思想理论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同频共振。二是强学习。突出医保领域政策性、专业性、实践性强的特点,以主题党日、理论学习、职工会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重要论述。三是敢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求,守初心,担使命,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坚持目标导向,盯牢目标、任务不松劲,以严和实的作风打通医疗保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抓廉政。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风险防控,管好人、看好门、用好权,营造医保系统干净、清廉的干事氛围。

2.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举措,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力度,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克期完成州局下达的参保任务。对辖区内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切实采取措施纳入参保,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以免因漏保造成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努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3.强化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抓好参保群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医疗救助及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工作,确保患者足额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成果,落实贫困人口门诊住院倾斜减免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医保报销比例达90%,患者自付比例达10%。对边缘易致贫人员做到每月一监测,每月一核查,有效防止脱贫户因病返贫和边缘户因病致贫的情况发生,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选派1名干部职工深入到扶贫点驻村开展工作,2020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工作“扶贫优秀集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两个确保”要求,及时向县人民医院预拨疫情防控医保基金50万元,疫情防控中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大力推行“六办”便民服务,实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对符合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的92户企业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05万元。医保局党支部被表彰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4.强化医保基金管理。适时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及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严格执行《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州内飞行检查操作规程》,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和制度化。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频次,突出重点,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巩固高压态势,对有组织的蓄意骗保行为“零容忍”,敢于主动发现问题、敢于严肃查处问题。加大医疗保险稽核力度,加强对“两定”机构的日常考核监督管理、诚信等级管理、社会舆论监督及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两定”机构的医保服务能力。

5.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建立相应补偿机制。二是继续实施DRGs付费方式改革,推进我县以医共体为载体实施按区域(人头)打包付费制度改革。三是继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使用扩围试点工作,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降低药价,让广大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四是抓好巡视巡查的整改落实工作。

6.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继续落实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在落实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工作中,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工作机制。启动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试点工作,方便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和费用结算。实施“互联网+医保服务”,启动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全县95家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药店均已开通线上支付扫码功能,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环境全覆盖,极大方便群众就医看病。按《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按宽进严管、注重质量的原则,对申请进入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健全服务窗口工作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不含1名机关工勤人员)。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54053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0537.5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9年全年收入2509958.4元相比增加1030579.13元,增长41.06%。主要原因是姚安县医疗保障局主要原因:一是是人员增加,工资水平调整加薪;二是2019年部分项目资金在2020年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90354.87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263.49元,占总支出的91.43%;项目支出316091.38元,占总支出的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9年全年支出2347189.02元相比增加1343165.85元,增长 57.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水平调整加薪。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4263.49元。与上年对比部门日常支出增加1076305.0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水平调整加薪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2458.53元,占基本支出的89.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1804.96元,占基本支出的10.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091.38元。与上年对比部门日常支出增加266860.7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电子医保卡激活等工作支出增加和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100000元,2019城乡医疗救助工资资金12769.38元,2019年度医保基金监管资金50000元在2020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0354.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部门增加1343165.85元,增长 57.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水平调整加薪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79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承担部分、单位负担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6695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日常公用经费、大病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0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32元,完成预算的9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32元,完成预算的99.66%,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3942元,增加5990元。增加的原因是医保局为20195月新成立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3942元仅为8个月的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比节约了68元,原因是单位在执行中加强了管理,节约了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990元,增长4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90元,增长42.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314日成立,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二、三、四共3个季度,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为一、二、三、四共4个季度,故今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93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9932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9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理医疗保障相关业务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804.96元,与上年对比经费支出增加146230.65元,增长67.83%,主要原因是姚安县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59169.7元,其中,流动资产12952.04元,固定资产146217.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289.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72.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9169.7

12952.04

146217.66

0

0

0

146217.66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站式结算”:指患者住院在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由定点医院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701111


点击浏览下载: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