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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198 | 发布时间: 2021/10/22 16: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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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4.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6.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姚安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坚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及时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组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任务;

3.组建领导机构,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按照普查进度顺利完成各阶段普查任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统计督察整改相关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统计从业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坚决做到依法依规统计、依法依规申报,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5.认真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2020年主要经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和“数库”、“智库”作用,坚持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认真分析研判经济稳增长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服务,认真研究、整理、运用统计资料,创新统计产品,多角度解读统计数据,扩大统计服务范围,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

6.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公开检查对象和检查、处理结果,并分别从检查内容、检查程序以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步骤上作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行为。

7.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新时期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8.强化领导,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好挂点帮扶工作。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配合村委会研究制定脱贫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认真开展动态识别调整管理和困难问题大排查快解决行动,扎实开展好挂点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9.全面落实爱卫创卫,注重工作细节,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细节关联全局,按照县创卫办工作要求,在单位内部要求每个人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从自己开始做好创卫工作,在包保网格区内配合镇村做好包保区域卫生保洁和门前三包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206,71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1,619.63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100.00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对比增加2,844,908.87.78元,增长65.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姚安县脱贫攻坚普查和姚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089,542.29元。其中:基本支出3,368,719.63元,占总支出的47.52%;项目支出3,720,822.66元,占总支出的52.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6,967.04元,增长55.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姚安县统计局开展了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大普查均在2020年完成,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8,719.63元。上年对比减少171,811.89元,下降4.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8,319.63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4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统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0,822.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8,778.93元,增长264.0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姚安县统计局承担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大普查任务,故2020年项目支出相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支出95,4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办公经费。2.专项统计业务支出84,816.19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及农村住户收入支出调查工作经费及发放调查户的劳务费。3.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474,601.47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4.统计抽样调查支出247,205.00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及发放调查户的劳务费。5.农林水支出816,3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整合资金中的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经费和脱贫普查部分费用支出。6.商贸事务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9,49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2%。与上年对比增加2,535,609.95元,增长57.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县统计局承担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大普查任务,普查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86,70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专项普查活动和统计抽样调查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0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4,66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离体人员的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81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5%。主要用于贫困监测调查统计工作经费和脱贫攻坚普查部分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0,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950.68元,完成预算的24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551.68元,完成预算的25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99.00元,完成预算的214.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0年姚安县统计局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两项普查工作都属于阶段性工作,年初未预算两项普查工作相关的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207.59元,下降1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05.71元,下降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01.88元,下降31.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551.68元,占78.74%;公务接待费支出20,399元,占21.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551.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551.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脱贫攻坚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39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调查、脱贫攻坚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151.67元,下降11.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组织干部职工体检,2020年未组织,相关支出比2019年减少。2.2019年公务车辆更换发动机支出费用较大,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相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698,941.82元,其中,流动资产412,721.01元,固定资产286,220.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7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8,941.82 412,721.01 286,220.81 161500.00 124,720.8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窗体底端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1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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