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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98 | 发布时间: 2021/10/22 16: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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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规范全县公务接待、保障县级公务活动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车辆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在中共姚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的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总基调,以机关事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一)转观念、树形象,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不断落实。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保障重要会议活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圆满完成省政协主要领导赴姚安调研、省政府赴姚调研、省委省政府复工复产调研工作组、州委调研“三农”工作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任务。二是切实转变观念,提升公务接待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改变传统接待观念,坚持精细化、个性化和特色化标准,做细每一个接待环节,做精每一个服务项目。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标准。三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统筹做好各项公务接待工作。2020年共承担国家、省、州各类检查组、调研组、评估组、督导组、督查组、县内重大节庆活动等公务接待任务55场次,接待1036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4人次、厅级领导114人次、处级领导237人次。配合相关部门承办大型会议、考察组、调研组等系列活动4场次,接待来宾214人次。

(二)抓统筹、补短板,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成效不断展现。一是完善公务用车运行保障制度。完善25辆车集中管理,车辆、驾驶员资料登记、保管制度,公车调度使用制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和加油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全县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加油服务企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维护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管。落实专人对公务用车系统管理平台进行全覆盖监管,监管覆盖全年周末、节假日,针对全县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派车信息不及时、离线情况及时进行提醒。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利用召开驾驶员安全生产会议、政治理论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平台驾驶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2020年平台共派车1321余次,安全行驶近13.5万公里,安全无事故。

(三)抓落实、重平衡,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成果不断巩固。一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推进。围绕意识节能、节能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三条主线,充分发挥党政机关节能降耗示范和导向作用。研究制定《姚安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中心党支部中心组学法治度,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是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年初下达的5000万招商引资任务,不断创新招商思路、改进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完成佳俊软籽石榴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和姚安县和顺农业科技水果种植采摘体验基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招商引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9,005.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9,005.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11.8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998,02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253.19元,占总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208,768.45元,占总支出的10.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8.7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9,253.1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6.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3,049.07元,占基本支出的6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费等公用经费676,204.12元,占基本支出的3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768.4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5.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来宾人数和服务人数减少,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开展县级公务接待活动支出151,333.00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支出4,157.00元,单位办公费用支出53,278.45元;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务接待任务,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802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长29.5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单位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事业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0,94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开支及接待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91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1,53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2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2,720.19元,完成预算的5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1387.19元,完成预算的6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333.00元,完成预算的30.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15,610.02元,增长38.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7,778.22元,增长6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168.20元,下降21.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老旧,日常维修开支较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387.19元,占80.67%;公务接待费支出151,333元,占19.33%。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387.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1,387.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1,3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1,3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各类检查组、调研组、检查考核组、省、州大型会议、县内重大节庆活动等公务接待活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0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38,107.30元,其中,流动资产648,901.12元,固定资产81,32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80.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44.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675.53元,无形资产减少119.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8107.3 648901.12 81325.62 81325.62 7880.5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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