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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200 | 发布时间: 2021/10/22 15: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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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牵头协调部门优化实施全县行政许可,提出对县级各部门承接、精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3.负责从县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双方签订划转备忘录为准),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关责任。组织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工作,以及需要通过招投标拍卖、需要有关部门联合会审、联合验收等工作。

4.指导部门集中办理进驻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管理和监督。

5.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组织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指导乡镇政务服务工作。

6.负责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十政务服务”。

7.负责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8.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大厅开展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10.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事项清单规范。按照全省“五级十二同”的目标,指导全县9个乡镇和36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新一轮的事项梳理,实现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强各部门事项进驻力度,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基本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上下联运,事项信息同源。目前已实现事项要素准确率达 100%,单个事项办理时限压缩 78.91 %以上,部门“最多跑一次比例100 %以上”,“即办件比例 36.48%以上”,“一门”进驻率100%,部门网上可办率 100%以上,全程网办率47.92%。

2.抓实政务服务线上申办工作。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分批次组织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网上大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业务人员的平台运用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全县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件1274件,办结1274件,办结率达100%。

3.扎实抓好“好差评”制度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好差评”制度落地生效,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有针对性的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企业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政务服务好评率为100%,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办件31433件,好评率为100%,主动评价率为87.65%,超过考核任务57.65%;事项评价覆盖率为91.40%,超过考核任务31.4%。 工作成效位居全州前列。

4.抓实政务服务“掌上办”。以全省统一的“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和微信小程序,按照民生优先、高频优先和行业部门对口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指导企业和群众将对接上线到“办事通”平台的窗口办件事项在平台上“掌上办”,实现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办件比例达30%以上,促进政务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全县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自然人实名注册认证44143人,注册用户实名占比为20.90%,居全州第3位,办件量为382235件。

5.找准关键,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推行电子化保证金收退和网上报名,推行开标多点解密,开标时限大幅压缩。强化交易服务,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交易信息。加强评标区域管理,认真落实专家抽取、平台CA锁、网络、监控、门禁、身份查验管理及通讯管控措施。成功的实现与州级或州内县市远程异地评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管理,全面实现电子化受理、电子化开标、电子化专家抽取、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电子化在线监管。共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器械采购、土地、矿业权、产权交易等项目85个,实现交易额5.6亿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34120000.00元。

6.以营商环境更优为目标,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行“一网、一门、一窗”受理,将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集中到中心“一窗”受理,入口、出口实现“一窗”,优化受理时限,解决了“跑多处、反复跑”等难题。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受理审批项目866个,投资概算482.4亿元,按时办结率100%。中介超市共受理进场公开选取项目190个,选取结束190个,签约206个,履约结束135个,涉及资金7808700.00元,节约资金1892400.00元。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一照一码”,解决了企业“出生难”问题,办理企业证照791件,办结率达100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276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556271.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56271.74元,占总收入的86.77%;上级补助收入0.00 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 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23%。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605030.81元,下降3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925649.34元。其中:基本支出6407651.39元,占总支出的80.85%;项目支出1517997.95元,占总支出的19.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942238.65元,下降27.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7651.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40.84元,增长23.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工资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2. 部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92872.4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4778.90元,占基本支出的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7997.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42279.49元,下降73.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业务经费418055.55元,保障政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维护相关经费及网络运行维护费用。2020年各项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紧紧围绕 “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人民满意政府”总体改革布局,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利企便民各项措施落实。

2.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建设工程款及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099942.40元。实现了全县政务服务与州级政务服务平窗口一致,加强各部门事项进驻力度,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264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4%。与上年对比减少3985238.65元,下降3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务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4226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专项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3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756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54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05.00元,完成预算的3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05.00元,完成预算的34.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有效控制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8927.77元,下降9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8679.77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元,下降3.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4月份公务用车平台划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1季度支出了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有效控制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90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69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77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391.87元,下降1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4月份公务用车平台划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1季度支出了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7249358.58元,其中,流动资产60842.77元,固定资产441196.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397319.76元,无形资产3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84742.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5850.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49358.58 60842.77 441196.05 0.00 0.00 0.00 441196.05 0.00 6397319.76 350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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