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财政信息   > >  财政预决算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82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7:28:40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6101000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6.编制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等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蔓延。

7.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推动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教育培训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职称晋升、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相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方联动,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流程。指挥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督导组、医疗救护组、院内专家组、感染管理及疫情监测组、后勤保障组。二是持续推进“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四是及时跟踪了解外地风险等级变化,对高中风险地区入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各部门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指南的指导。五是持续强化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落实落细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

姚安县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是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床位总数400张,ICU床位12张。感染性疾病科现有隔离病房8间,隔离病床16张,医护人员9人。医疗设备配备情况:有创呼吸机5台、无创呼吸机6台、心电监护仪107台、CRRT仪1台、救护车3辆(其中负压救护车0辆)。核酸检测设备:核酸提取仪1台、PCR扩增仪1台(6通道)、生物安全柜2台。

2.夯实基础,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稳步提升。一是继续提高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县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总投资1.02亿元,建筑面积23227平方米,后勤保障楼主体完工,门诊医技楼主体完工正在进行装修,完成投资5250万元。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总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项目正在进行基础部份建设,正在进行螺旋桩的建设,现完成投资350万元。姚安县人民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已完成四项制度审批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可研编制。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总投资950万元。二是改善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目前我县已建立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四个。2020年县人民医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创伤中心的创建实施方案,调整充实创伤中心管理委员会及救治组成员,加大服务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已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各1个,并已经通过评审组现场验收。2020年采集全血290800毫升,完成率:106.64%。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继续加强基层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督导、管理和考核工作。2020年引进紧缺人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9人,安置订单定向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人;乡镇卫生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0名;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共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4人;认真落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政策,我县共上报招聘岗位119个,通过两次公开招聘,全县共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专科毕业生69人到县乡卫生系统。安置“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支医医学类本科、专科人员4名。2020年卫生系统共增加编制内人员81人。四是继续实施省级专家帮扶指导工作。五是强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群体性医疗纠纷分级响应及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全面覆盖,截止10月发生医疗纠纷4起:其中带有医闹性质的0起,通过医调会调处1起,鉴定5起,司法程序解决0起,卫生行政调解0起,医患协商2起。医疗责任险在州卫生统一部署下稳步进行。全年发生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为100%,医疗责任险在州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下稳步进行。2020年1至10月,全县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总量91.7568632吨,共处置医疗废物91.7568632吨。(其中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规范化处置89.77608吨,病理性医疗废物0.4952582吨交殡仪馆焚化,其他1.482525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2020年1-10月,共办理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违法案件14件,对该14家医疗机构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3.破解难点,医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按照《姚安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已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县一策”转为“一州一策”,我县同全州一道同步取消耗材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新机制。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供应,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县级两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持续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以及医疗联合协作机制。先后与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楚雄州人民医院等7家省州医院建立了协作关系,与县内11家乡镇卫生院和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三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通预约诊疗和预约床位优先绿色通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20年全县签约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签约率达36.87%。

4.打造亮点,基层医疗服务全面提升。一是基层卫生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活动,光禄镇中心卫生院、弥兴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前场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项目,为乡镇卫生院配备6种21台设备。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县聘乡管村用”基本落实,建立了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筑牢基层服务网底,达到保基本、强基层的目标。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9元,15项国家级及2项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全县常住居民。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保持在90%以上。四是妇幼健康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3.1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均控制在全州中等水平,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5.抓实重点,公卫服务全面增强。一是疾病预防保健康。传染病疫情保持平稳态势。全县传染病发病率133.50/10万,继续控制在全州较低水平。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稳步推进。消除疟疾工作成果不断巩固,实现了全县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召开率先实现“三个90%”工作推进会,开设培训班,开展专项督导,有效促进艾梅乙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确保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圆满收官。二是公卫服务防病患。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目前,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99055份,建档率达到96.91%,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3913人;乙类传染病及时报告率100%,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三是妇幼保健重优生。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农村妇女免费叶酸补服覆盖率达87.79%,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在98.56%,2020年为6511名适龄妇女进行了免费“两癌”检查,完成优检1314人。四是规划免疫成果继续巩固。全县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9%以上,疫苗相关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五是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六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新常态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体系基本建立。组建应急队伍4支,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有完善的应急值守制度,于2月1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模拟演练,11月22日组织开展了姚安县2020年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演练。

6.抓住新起点,中彝医药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截止目前,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96.2%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彝医药门诊处方占比达到61.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彝医药门诊处方占比达到73.56%,村卫生室中彝医药门诊处方占比达到62.96%,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姚安县中医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审,被列入了今年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单位,充分发挥了在全县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在县人民医院、妇计中心开展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7.提升助力,大健康产业和老龄健康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全力打造彝医药特色健康生活目的地。二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全县共有养老机构28个,其中:敬老院6个,社会福利院1个,民办养老机构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顺利承接老龄健康工作职能,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邀请县委、政府领导看望慰问养老机构,慰问困难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县内5家养老机构均与辖区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在县、乡医疗机构开通了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理绿色就医就诊卡,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机构乐养中心,入住老年人100余人。

8.关注焦点,健康扶贫持续推进。一是医疗保障政策全面落实。2020年全249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部分180元全额到位。2020年249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财政补贴部分180元全额到位。二是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三是继续开展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全县共集中救治罹患36种大病贫困患者1381人,救治率100%。四是继续做好了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03个,家庭医生331名,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人数75725人,签约率达36.87%。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95户24982人,签约人数24754人,除无法签约的人员外签约率达100%。五是继续开展了对口支援帮扶行动。

9.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得到加强。全县人口出生率11.32‰,自然增长率4.55‰,计划生育率94.57%,出生人口性别比115。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县二孩出生有所增加。健全县、镇(乡)、村(社区)三级出生监测网络。继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级联系人制度,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资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全面实行网上生育服务登记、一、二孩生育服务证全面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及云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网上生育服务证登记。二是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健康发展。三是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更加规范。全县设置药具发放网点101个,发放渠道畅通。

10.聚焦热点,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工作加快推进。一是聚焦“七个专项行动”,强化目标抓落实,县城环境卫生有效改善。二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三是认真开展控烟工作。积极做好控烟健康教育,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等节日,在全县广泛开展了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全县共创建“无烟医疗机构”15家,“无烟单位”23家。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前正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到目前为止,创建了1个省级卫生乡镇(光禄镇)、32个省级卫生行政村、12个省级卫生自然村。2020年光禄镇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前场镇、适中乡、大河口乡、左门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各乡镇所辖行政村卫生村省级卫生村创建比例达100%。姚安县力争于2021年达到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爱国卫生运动。

11.依法行政,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血液安全、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消毒、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管领域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和各项专项整治。三是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四是持续加强职业健康工作。

12.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召开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暨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议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持续抓好“以案促改”,肃清秦光荣案流毒、消除刘晓明、杨本雷案恶劣影响,加强清廉卫生健康行业建设。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压实党建责任。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三是全面抓好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卫生健康行业纵深发展。四是稳步推进以“五基本”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20年末,实现100%的党支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100%的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按“六有”标准建设了党员活动室。五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基层组织。全县3家公立医院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坚持公立医院姓“公”、党组织姓“党”,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建强基层组织。成立了全县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3家公立医院根据党员数量成立了党委和支部,出台了姚安县公立医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等三项基本要求,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医院章程。

同时,干部保健、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禁毒反恐、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工青妇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

13.2020年取得的成绩和亮点。一是基础设施和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投资1.8亿元的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于2017年7月投入使用,达到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投资1850万元的县妇计中心于2017年10月1日投入使用,开放床位70张;投资780余万元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区于2017年投入使用;投资1.38亿元的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后勤保障楼主体已完工,门诊医技楼主体已完工,进入装修,预计2021年投入使用;投资约1500万元的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15日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3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投资170余万元对20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目前全县77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11个乡镇卫生院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建立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四个。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

二是2019年2月,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志着我县迈入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行列。自2016年以来,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先后建成了中彝医馆并投入使用。通过抓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涵盖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完善。

三是健康扶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强化动态管理,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全县因病致贫、返贫率明显下降。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得上病的问题,在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个窗口”即时结算。抓实“三个一批”,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看得好病的问题。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工作,按照“五定两加强”“一人一档一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健康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慢性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需求,逐步扩大到其他人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609725.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85725.42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0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43886.93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后,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243025.35元。其中:基本支出4659705.42元,占总支出的20.95%;项目支出17583319.93元,占总支出的79.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836151.27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应兑付给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补助款因银行在2019年12月31日尚未兑付完毕,在今年兑付。二是新冠疫情发生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支出增加,造成项目支出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9705.4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13466.93元 ,主要原因一是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后,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预算支出减少。二是我县卫生院实施医共体管理后,补助经费直接通过县财政下划到两个医共体,卫健局不再承担乡镇卫生院补助经费的发放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0809.4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8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83319.93元。与上年对比增7149618.20元,主要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了防疫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853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720525.74元,主要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了防疫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开展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招商引资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47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保障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99827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12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预算的4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80元,下降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600.00元,下降47.10%,减少的原因是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的实施完毕,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20元,增长171.82%,增长的原因是新冠疫情及健康扶贫各种工作督导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增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00.00元,占44.93%;公务接待费支出38000.00元,占55.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89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380.5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0660458.78元,其中,流动资产5926612.08元,固定资产473384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82486.7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82486.72元,减少原因是姚安县卫生健康局拨出专款,流动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60458.78 5926612.08 4733846.7 3747944.7 269513 0 71638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窗体底端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6101111




  附件下载:姚安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