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快3

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UU快3> 财政信息   > >  财政预决算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42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5:50:49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000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姚安县公安局下属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州交警支队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预防群死群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坚持政治建警,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公安交警铁军;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依法治国和科技强警,不断提升公安交管执法规范化和科技信息化建设水平;拓展农村宣传深度,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与各级媒体互动,充分用好媒体资源,推进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持续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力度。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落实“两公布一提示”、预警提示机制,继续用好12123短信平台及自建短信平台,对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规范“两个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推进勤务制度改革,推动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推进交通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平安出行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594710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6046.98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61.7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对比减少1108925.87元,减少1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及民警服装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6200280.73元。其中:基本支出5610810.04元,占总支出的90.49%;项目支出589470.69元,占总支出的9.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1295.14元,减少6.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和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及民警服装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0810.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534.17元,增加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68246.98元,占基本支出的60.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2563.06元,占基本支出的39.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470.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6829.31元,减少4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五小工程”建设资金,2020年没有该经费,同时县财政把2019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下在项目资金,而2020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下在了行政运行中,导致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1219.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对比减少490356.84元,减少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和民警服装经费、养老保险、黄标车补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2.公共安全(类)支出548397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52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0133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9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441.46元,完成预算的52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889.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52.06元,完成预算的98.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县财政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只预算了30000.00元的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700.37元,下降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52.43元,下降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2.06元,增长1.9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旧车报废,新增的车辆维护修理下降,无公务用车购置,同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89.4元,占81.11%;公务接待费支出29,552.06元,占18.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8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88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9,552.0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552.0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安全生产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工作检查督导人员及邻县大队办案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563.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0643.69元,增加84.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专用设备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7337925.46元,其中,流动资产388051.9元,固定资产6107327.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254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37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93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37925.46 388051.9 6107327.56 640654.56 1703273.92 3763399.08 842546.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窗体底端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111


点击下载浏览: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