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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03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4:42:1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401000


姚安县中医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负责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指导培训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药工作。负责院校临床医疗专业及医药、医技、护理等专业大学本科、专科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负责意外被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和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姚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完成医院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责任,各项工作指标,负责全县医疗服务、医学教学实习代教工作以及单位预决算工作。紧紧围绕“立足服务、突出特色、培养人才、发展专科、树立品牌”,坚持“科技兴院”的发展战略,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打击活动,着力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落实便民措施、杜绝不合理收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加强部门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的医改目标。组织医共体实施光禄、弥兴、左门、官屯、栋川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腹部B超、中医体质端识、健康评估等项目的体检,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姚安县中医医院;

2.姚安县光禄中心卫生院;

3.姚安县弥兴中心卫生院;

4.姚安县官屯卫生院;

5.姚安县左门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财政不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671,636.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48,971.42元,占总收入的51.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532,380.55元,占总收入的46.3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90,284.76元,占总收入的1.86%。

与上年收入对比收入增加63,754,756.41元,增长65.78%,其中:事业收入增加2,817,987.40元,增加3.93%,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门诊和住院病人人数较上年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507,537.52元,增加273.44%,增加原因一是姚安县中医医院2020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00元,二是部门财政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2,429,231.49元,增加432.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接受捐赠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4,513,783.74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1,366.88元,占总支出的58.55%;项目支出59,902,416.86元,占总支出的41.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了52,032,891.8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7,540,070.72元,因为2020年疫情需要,招聘了一批职工。项目支出增加了44,492,821.15元,原因是姚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债券资金支出增加50,000,000.00元,同时基本建设类项目减少8,895,684.34元,同时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611,366.88元。比2019年77,071,296.16元增加7,540,070.72元,增加9.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299,770.99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40,299.7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85770.65元,占基本支出的4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25,596.23元,占基本支出的53.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902,416.86元。比2019年15,409,595.71元增加44,492,821.15元,增加288.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债券资金支出增加50,000,000.00元,同时基本建设类项目减少8,895,684.3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7,64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01%。与上年对比减少4,137,142.33元,下降21.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医院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卫生监测检测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9,51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4,481,96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13257171.26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4,970,565.89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55,010.00元,中医药专项2,647,344.00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支出、村医补助支出800,121.3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479,124.48元,医疗救助支出72623.7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867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元。因财政不承担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公务费用支出,所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2020年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80860412.0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78237.37 元,固定资产原值71935821.65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2025793.99元,无形资产2320559.00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163447.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62441.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0860412.01 114578237.37 71935821.65 37385284.01 831429.00 2398000.00 31321108.64 0 92025793.99 2320559.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9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99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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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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