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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19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1:04:13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000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姚字[2011]10号),设立姚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实行就业优先,坚持把稳定就业局势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给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已开展技能提升培训911人,拨付培训补贴111万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970人,拨付培训补贴19702人156.02万元;利用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09人,拨付培训补贴8.72万元。截止目前,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兑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82人6.0万元、生活补助81人7.7万元、外出务工奖补871人66.2万元。

2.落实人社惠民政策,坚持把助推企业发展作为应尽之责。抓好失业保险收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1.51万元,支出198.26万元。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认真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共发放562人次失业保险待遇37.77万元,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3人0.76万元,发放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临时价格补贴5.87万元。同时,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962人。

3.抓好企业“免减缓补”工作。为了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的影响,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实行“免减缓补”。通过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78户参保企业2—6月失业保险费22.65万元,涉及参保职工1433人。其中:免征64户中小微企业2—6月失业保险费17.56万元,涉及参保职工864人;减半征收14户大型企业、社会组织非企业单位2—4月失业保险费5.09万元,涉及参保职工569人;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预计可为企业减负失业保险21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485523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55233.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4451412.72元对比增加403820.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2019年人社服务设施县级资金600000.00元,二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主要为国有改制企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20年第二批及个体工商户等参保退休人员管理资金增加了135000.00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增加了1000000.00元,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增加了2010000.00元,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比上年增加了7559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比上年增加了1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支出合计为30644327.97元。其中:基本支出8893832.16元,占总支出的29.02%;项目支出21750495.81元,占总支出的70.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0972389.08元对比减少328061.1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未在2020年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3832.16元。与上年10631191.92元对比减少了1737359.76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我单位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2001元,占基本支出的91.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1831.16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50495.81元。与上年20341197.16元对比增加1409298.65元,主要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多,相应的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5068.93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48465.93元,招商引资支出660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43005.25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53423.7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7301.45元;就业补助支出10882800.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80.00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稳定就业的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

4.农林水(类)支出7252421.63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91500.00元,扶贫支出3023563.001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837358.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691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上年30542843.88元对比减少685931.84元,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我单位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68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支出608084.35元,招商引资支出660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2866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6%。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758547.92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47838.45元;就业补助支出10882800.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80.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1836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7640.99元,事业单位医疗20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8658.66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稳定就业的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

5.农林水(类)支出725242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9%。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91500.00元,扶贫支出3023563.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837358.63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4427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101.00元,完成预算的9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200.00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01.00元,完成预算的99.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制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36.06元,下降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3.06元,下降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0元,下降0.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制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0.00元,占37.00%;公务接待费支出42901.00元,占63.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29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9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人员到我局参会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831.16元,与上年862744.55对比减少120913.39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行政运行支出减少,二是2020年度我单位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办公费支出108833.22元,二是手续费支出245元,三是水费支出152元,四是电费支出15204.32元,五是邮电费支出28450.62元,六是差旅费支出69845.00元,七是公务接待费支出42901.00元,八是劳务费支出42000.00元,九是工会经费支出63400.00元,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00.00元,十一是其他交通费用345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8684672.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166257.99元,固定资产1133845.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9,450.00元,无形资产385118.7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57807.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36371.30元,固定资产减少27341.83元,在建工程增加1500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222.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684672.42

10166257.99

1133845.71

685750.92

167471.51

 

280623.28


699,450.00

385118.7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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