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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11 | 发布时间: 2021/10/21 1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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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免费婚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病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督导、考核,评估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县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预防、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妇幼健康教育与妇幼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全县避孕药具及安全套管理、检查、指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健康教育率及体检率保持较高水平。

2.完成防治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各项任务指标。

3.通过楚雄州卫生健康委考核验收“优质护理示范住院病区”

4.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工作。

5.继续保持“州级文明单位单位”光荣称号。

6.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增减达标,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7.方便群众为服务宗旨,为婚、孕、育为育龄群众提供系列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是: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77025.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66056.34元,主要原因是为开展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手术室改造,妇产科停诊两个月导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4966.36元,占总收入的51.28%,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225478.73元,增长3.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322059.48元,占总收入的48.72%,与上年事业收入对比增加1391535.07元,下降18.04%,原因是医院门诊人次减少,住院人次减少,医疗业务收入减少;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8226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0818.68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354633.49元,占总支出的80.63%;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812034.84元,下降6.67%,原因是2020年下半年减少绩效工资发放,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727630.01元,占总支出的19.37%;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56054.72元,增长38.3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4633.49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812034.84元,下降6.67%,原因是业务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65829.25元,占基本支出的5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8804.24元,占基本支出的43.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7630.01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756054.72元,增长38.35%,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97745.0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29884.9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779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30%。与上年对比增加897881.45元,增长13.03%,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595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8114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696.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118.01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5948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8%。主要用于(1)公共卫生支出6203022.45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经费支出3475392.4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97745.07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129884.94元。(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1863.35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50660.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203.16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16,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00.00元,下降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00.00元,增长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00.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健康卫生工作、临时性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姚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1610914.7元,其中,流动资产3619647.80元,固定资产27791266.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7205.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80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610914.7 3619647.8 27791266.9 17521677.46 623700.00 0 9645889.44 0 0 200000.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8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8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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