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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7004 | 发布时间: 2021/3/30 17:05:03

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姚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重点,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加快法治税务建设。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按半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的作用。2020年,共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认真落实主业主责,扎实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县税源结构及税源分布变化情况,准确掌握税源信息。定期开展税收分析,分块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严堵跑冒滴漏,紧盯目标抓实收入工作,为全县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总收入76,941万元,同比增收5,329万元,同比增长7.44%。其中:组织税收38,405万元,同比增收6,091万元,增长18.85%;组织其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38,536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累计组织入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95万元(其中税收22,594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划转非税收入5,001万元)。建立健全优惠政策快享落实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面统筹好组织税费收入和减税降费的关系,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即减、应免即免。

三、大力抓好税制改革工作

一是争取政府高位推动个人所得税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精细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成立专班开展好清算辅导,圆满完成了7270人的首次汇算清缴工作。全力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科学精准把握工作节奏,顺利承接企业社保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划转,采取“三清三优化”措施扎实推进2020年度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数据治理、自然人税费团队建设,切实转变税费征管方式,稳妥推进区块链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围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企业生产”平台的运用,不断提高信息管税水平。不断巩固“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管理服务集成平台”运行成果,实现了让纳税人从“进门咨询”到“领证出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试点运行平稳,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分行业、分企业、分专题开展税收风险分析,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严格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一是落实好减证便民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及时将文件在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组织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栋川税务分局、税政一股、税政二征管股进行学习,确保办理人员准确掌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同时,通过同级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对《公告》进行宣传和公开,确保纳税人广泛知晓。严格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在办理各类备案和其他涉税事项时均未要求纳税人提供已取消的证明资料,没有发生对已取消的税务证明资料保留或变相保留,或将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的情况。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2019年11号),将已取消的“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予以公布,将文件在大厅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宣传,组织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栋川税务分局、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征管股进行学习,确保办理人员准确掌握取消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姚安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对《公告》进行宣传和公开,确保纳税人广泛知晓,没有出现保留或者变相审批的情况。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4个方面推出了28项100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一季度按照要求填报营商环境“红黑榜”数据,姚安县营商环境取得全州第一名的好成绩。着力提高办税缴费效率,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姚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州局评为“最美办税厅”,2个窗口被州局评为“文明窗口”;2名同志被州局评为“服务明星”。扎实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以实地走访+电话访问的方式,对8545户纳税人实现遍访,与邮政局合作投递“致纳税人的一封信”7784户。通过全局努力,姚安县局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得到州局主要领导和主管科室的高度肯定,获得通报表扬和表扬性批示。

(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备案审查,明确备案范围和要求,督促制定机关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按照省州局工作安排,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2020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前,姚安县税务局仍然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有1个。

五、积极推进税收法治规范化

(一)落实好《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若干措施》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制定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根据州局工作安排,法制股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由各部门对照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以及64项具体措施,对标对表按期推进落实,切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努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按照法制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责任。按照州局要求,将姚安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督救济渠道、权责清单等事项在公示平台录入、审核、发布。督促各主责部门,按期及时将形成的信息进行公示和更新。二是建设约谈室。联合纪检组、征管股投入经费4万元,按照《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在办公楼一楼组织建设了18平方米的约谈室,配备了视听监控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电脑、办公桌等设备。三是明确事项清单,强化法制审核。在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及设置法制审核岗的基础上,增列出口退税核准1个事项。2020年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次。

(三)全面编制权责清单

按照州局工作部署,认真梳理部门岗责体系,编制全局权责清单,3月份完成第一稿县局和一分局、二分局、栋川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并对应填写权责信息表。7月份参照州局标准,再次对县局和一分局、二分局、栋川税务分局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成495项权责事项信息表填写,并按要求在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四)坚持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减少税务检查,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的使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20年,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31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件,处罚金额合计3300元,一般处罚程序5件,简易处罚程序31件。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各项决策落实全程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内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完善税收法律救济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行政复议法宣传。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告知纳税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相关权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备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实现良好社会效应。2020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参加人民法院公益诉讼案件旁听,吸取经验教训,强化依法依规履职,防范执法风险。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执法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事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税务干部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姚安县税务局1名干部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内控建设,开展“以案为诫 防范风险”专项检查。针对李曼溶贪污税款案件,印发了《姚安县税务局“以案为诫 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立了统筹协调小组、票款结报专项检查小组、社保费征收及费款结报专项检查小组、委托代征专项检查小组、增值税发票专项检查小组、纳税服务专项检查小组六个专项检查组,对发票管理、委托代征、发票代开、票款管理和票证使用岗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排查票款管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责任部门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通过排查,要求责任部门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排查风险,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二)严格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以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实时监控为目标,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职责,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保障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根据上级下发疑点数据开展核查,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追究问责。2020年,开展减税降费专项督查4次,完成11批次229条疑点数据核查,核查率达100%。经核实需整改62条,已完成整改62条,整改率达100%。通过督察整改,防范执法风险、促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培训辅导,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按照县司法局通知要求,对2019年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案卷评查基本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为提升案卷归档质量,组织对分局执法人员开展2期培训,组织学习《云南省税务行政执法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2卷示范样本,供分局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和对照整改,对分局开展经常性的辅导,确保案卷合法规范,避免出现抽查中出现不合格案卷。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巩固依法行政成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税收执法全过程,提高干部队伍的合法意识、合理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充分吸收人大、政协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加强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县纪委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向县纪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七、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严格税收执法资格管理

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依法履职,依法行使权力。对全局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资格证、税务检查证进行清理,详细掌握全局执法人员资格情况,确保在日常税收管理及税收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合法合规,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二)加强税收法制业务培训。通过宣讲辅导、法律知识培训、网络在线学法等学法用法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多层面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2020年,组织全局税务干部法治学习及培训2次,促使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增强干部法律素养,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准确无误地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三)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全局更好地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对本部门涉及税费执法、行政管理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相关出台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等服务。2020年共办理事项24件,其中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4次,审查单位经济合同2次,服务单位内部行政执法13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3次,办理其他事项2次。进一步保障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八、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一)完善学法制度,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在线学法与考试制度等制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讲辅导、法律知识培训、网络在线学法等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头做到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2020年大力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在党委理论中心组第四次、第五次集中学习会议上,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及解读。9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1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

(二)拓展宣传空间,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云南省法治宣传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和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辅导。严格依照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微信群、企信通平台、姚安县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姚安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电话告知、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大一系列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税收管理员上门走访、电话宣传纳税人上千余户次;创新宣传辅导形式,借助地方传统节日“龙华会”“荷花节”,以搭建政策咨询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充分发挥出“节日效应”;编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税务机关便民利民举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社会各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