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按照全省“五级十二同”的目标,全县9个乡镇和36个县级部门开展了新一轮的事项梳理,实现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强各部门事项进驻力度,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基本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上下联运,事项信息同源围绕事项要素准确率达100%,单个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部门“最多跑一次比例85%以上”,“即办件比例10%以上”,“一门”进驻率100%,部门网上可办率95%以上,全程网办率35%以上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目前已实现事项要素准确率达 100%,单个事项办理时限压缩 57.93 %以上,部门“最多跑一次比例100 %以上”,“即办件比例 36.48%以上”,“一门”进驻率 99.05%,部门网上可办率 99.05%以上,全程网办率 42.33%。二是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大网上办、掌上办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全年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件29436件,办结29436件,办结率达100%。三是高位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导企业和群众将对接上线到“办事通”平台的窗口办件事项在平台上“掌上办”,实现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办件比例达30%以上,促进政务服务模式转型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认证用户42628人,占全县总人口211187人的20.18%,排全州第3位;法人实名注册认证用户6166人,占全县法人总数12297人的50.14%。办件量为382235件,为“掌上办、指尖办”奠定了基础。
(二)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凡报请常务会审议的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降低决策执行的风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年初全面清理了2019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并对继续有效的9件,废止的4件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公布;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2020年3月,公布了3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020年9月公布了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核机构35个。三是着力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县政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招商引资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260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共组织申领和换证342人。二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全年组织开展四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116卷行政执法案卷,在评查的116卷执法案卷中,优秀34件,占29.3%;合格70件,占60.3 %;不合格12件,占10.4%。三是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四)营造公平竞争的涉企法治环境。一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民营企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告知承诺+事后监管”等,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三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对民营企业执法监督,加强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县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报告工作,认真按照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别提出了建议议案99件、提案134件,县人民政府高质量地做好建议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建议和提案均已按要求办结,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截止目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917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予以公开4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复议、调解、应诉等工作职责,规范梳理各项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年来以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共计10件,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已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姚政办函〔2020〕1号),常务会开展学法4次,传达学习共计17部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了《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网上学法和法律知识测试。三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强化部门普法和联动普法,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日常监管和服务过程中,充分利用“三下乡”、三月综治宣传月、妇女维权周、六月安全生产月、禁毒防艾宣传周(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护林防火戒严区、春耕备耕、民族团结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网络媒体推送、影视展播、现场解答咨询、开展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2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万余人,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2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6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2万余份,现场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36场次,培训党员和群众2.2万余人次,利用小邑拉花、花灯歌舞、花灯小戏、莲花落、姚安坝子腔、小品等形式表现出来,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34场次,5.5万名群众观看了演出,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姚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和乡镇政治站位不够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严不实。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少数单位依法决策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待加强。三是基层法治建设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人少事多,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比较突出,建议各级各部门克服目前困难,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紧抓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同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姚安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4期的学法任务。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县委书记、县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成效考核中的指标。
(二)抓住“关键少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4月28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冯毅出席会议,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7月30日,县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创建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县委冯书记、县长雷波在两次会议中,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姚安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更加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学习会议上,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进行了集中研讨交流,切实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姚安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高位推动,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根据《纲要》要求,我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县人民政府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州委、州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依法治县工作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一体推进。县委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每年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高位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县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委员会)会议,听取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依法治县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相关文件,专题研究依法治县工作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全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以更过硬的作风和奋斗者姿态,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姚安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抓手、载体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0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积极争创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同时开展好县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新时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全面落实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力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覆盖政府职能各方面全过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把最大限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对照民法典对已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制定出台制度措施,不断深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坚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政府立法与改革发展无缝对接。五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更严格、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六是切实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首长责任意识,自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出庭应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政府公信力。七是以更畅通的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