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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LD20170906003号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县环保局 | 访问量:2167 | 发布时间: 2017/9/15 16:50:57

2017年9月7日,我县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编号为“LD20170906003”)。收到转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委政府领导迅速将此件批转县环督办调查核实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经姚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落实责任,督促整改,该举报件已办结,现将查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内容:姚安县荷城矿业公司采矿造成粉尘漫天飞扬,每年的11月份到次年的5月份尤为严重,方圆2公里视线不好;还造成了水质的污染和地面大部分的塌陷。多次向姚安县政府反映问题未果,被矿业公司知道我们反映的问题后还受到威胁;这几天知道省督察组来了之后,荷城矿业公司已经停产整顿了,等督察组一走,他们还要继续开采。望督察组彻查姚安县荷城矿业公司的问题,举报人可以提供相关的照片和材料。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问题,姚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件批转县环督办调查核实并按有关程序办理。9月7日,由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国土资源局、太平镇政府相关人员到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9月11日,分管副县长带领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太平镇政府相关人员再次到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督察核查。

经查询相关材料,企业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合法,具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办理了林业、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自2016年以来,州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对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各类执法监管14次。2016年12月6日和2017年4月3日,群众2次向县环保局电话举报企业外排废水污染环境。经县环保局现场调查,企业外排水为矿井涌水,经采水样由州、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外排水各项指标没有超标。

2017年5月3日,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姚安县环境保护局、姚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对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新建矿石破碎系统、应急池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州环境保护局立即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分别于2017年5月4日、6月20日、7月24日、向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壹佰元。

2017年9月7日,姚安县环境保护局、姚安县国土局联合对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选厂选矿未生产,经现场调查,企业自2017年5月3日被州、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进行处罚后就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自7月底彻底停产,至今仍然处于停产状态。

现场检查无扬尘,矿山矿井涌水通过管道排至拦水坝上水罐内再流入拦水坝内沉淀后通过排洪沟外排,排洪沟、白马苴箐、秀水河水清澈,无明显尾矿留存痕迹;企业回水池回水设备正常运行,无生产废水外排,回水池周边未发现多余管道外排废水,尾矿库内尾矿排放管道未进行尾矿排放。企业2号洞上方山体有多处塌陷区已经进行了治理,现场检查塌陷区周边均设置有警示标志和铁丝围栏;2号矿洞洞口附近有3处塌陷区域,其中1处为多年前塌陷,2处新塌陷区面积约30平方米,为今年6、7月份发现,1处为当地群众山地,1处为过路小道(此区域雨季来临时曾发现塌陷,企业对塌陷区进行了填埋处理,在9月初因雨水冲刷和积雨再次导致坍塌)。2017年9月7日,太平镇安监办、县国土局组织专家已经分别到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初步判断矿山新增的2处塌陷区域主要是矿山多年开采存在的老采空区遇持续降雨造成塌陷。

根据现场调查和核实情况,举报反映粉尘、水污染等问题州环保局已经立案处罚,企业随后进行整改,问题已经解决,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举报反映“地面大部分塌陷”问题,经实地调查核实,在采空区确实存在新、旧塌陷点的情况,但不是大面积塌陷,举办反映基本属实。举报反映“多次向姚安县政府反映问题未果,被矿业公司知道反映问题后还受到威胁”问题,经查企业确实存在举报排放废水的信访问题,我县环保部门在处理后均向信访人反馈情况;云南矿业有限公司也未对信访的当事人进行过威胁,举报内容不属实。举报反映“企业因环保督察组来才停产,等督察组一走就开采”问题,经调查,企业自2017年5月州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处罚后企业已经停产,按照处罚要求企业已经完成整改,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频次,让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固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厂区的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污染。严厉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企业私排选矿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产生。

2.落实责任,加强对塌陷区的整治。

一是责成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前对采空塌陷区域进行隔离,做好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安全。同时由企业对矿山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隐患排查,安排专人负责对塌陷区巡查。太平镇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责成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前对2号洞洞口附近新出现的塌陷区进行简易填埋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测,做好矿山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太平镇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责成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前联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单位派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并制定治理方案,待汛期结束后组织治理实施。现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察队对塌陷区编制治理方案。

3、开展非煤矿山塌陷区综合排查整治,落实塌陷区治理整改。

一是开展全县矿山开采企业塌陷区综合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落实对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塌陷区的后期治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办结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云南荷城矿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和废水污染的问题,通过州县环保部门的处罚整改,已经得到有效解决,采空区局部山体塌陷的情况将于汛期结束后立即开展治理。该举报件已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