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农户:
我镇2019年县属工程农业灌溉用水工作已全面结束,为做好2019年县属工程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属工程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收缴工作以各村委会为主,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和镇水务服务中心配合征收。
二、县属工程农业灌溉用水水费由各村委会收缴,收缴结束后,专户存蓄在镇人民政府会计委托中心,由姚安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到会计委托中心拨款。
三、县属工程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收缴按照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姚发改价格〔2017〕38号)文件执行,执行标准如下:
1.经济作物用水价格为0.25元/m3(其中:末级渠系维护费为0.05元/m3)。
2.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为0.15元/m3(其中:末级渠系维护费为0.05元/m3)。
四、相关要求
请各村农户将意见建议于2020年1月8日17:30分前反馈到镇水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亮 联系电话:0878-6082092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