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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2021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请示
来源: 姚安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 访问量:2672 | 发布时间: 2021/6/18 16:37:59
姚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50号),下达资金333.75万元;《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59号),下达资金1000万元;《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1〕60号),下达资金2027万元;《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74号),下达资金233.1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项目库情况,拟计划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593.85万元,纳入姚安县2021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经召开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出了姚安县2021年度第四批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2112.75万元。其中:(一)用于姚安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33.75万元;(二)用于姚安县智慧花卉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发展壮大龙岗、蜻蛉、白龙寺、海埂屯、包粮屯、启明村、马草地、郭家凹、海子心、班刘、旧城、后营、小邑、吴海、新庄、庄科、石河、黄泥塘、大白者乐、毕叭等20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三)用于姚安县2021年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资金279万元。

二、安排县扶贫办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姚安县2021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三、安排弥兴镇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弥兴镇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四、安排县水务局项目资金84万元,用于蜻蛉沟干渠洋派水库引洪沟修复工程。

五、安排栋川镇项目资金394万元,用于长寿、徐官坝、海埂屯、清河、蜻蛉5个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六、安排光禄镇项目资金120万元,用于光禄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七、安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233.1万元,用于姚安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以上项目若发生管理费按不超过1%比例,据实列支,不得超比例提取使用。

当否,请示。

姚安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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