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川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县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姚单位:
为加强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社会发展,根据《姚安县2020-2022周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建议及卫生问题投诉渠道,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创卫实际问题,凝聚群众力量,共同推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开展,经县爱会研究,决定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群众建议与卫生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平台
单位: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878-5712022
投诉邮箱:yawjjawb@126.com
投诉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城南办公区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01室
二、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电子邮箱投诉、固定意见箱投诉、办公室现场投诉。
三、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受理范围
一是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我县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和单位脏、乱、差等问题的投诉举报。三是对破坏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环卫设施、不爱护公共卫生等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四是对我县城区管理中占道经营,破坏园林绿化、公共设施,违规建筑、沿街标志、户外广告灯饰、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五是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五、办理方式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县爱卫办将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来电登记严肃认真,办理工作客观公正,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根据投诉内容,县爱卫办将按照归口办理原则,提出办理要求,受理工作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原则。办理方式将根据反映内容采取及时答复、电话交办、三方通话或协办等形式进行办理。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县爱卫办应在专用的投诉处理单上记录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
(二)转办。县爱卫办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后,依据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交相应部门或单位处理。
(三)办理。办理方式将根据反映内容采取及时答复、电话交办、三方通话或协办等形式进行办理。对一般性的群众来电或来件,县爱卫办将在3至7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以办理答复;对涉及面较广的事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各承办单位收到受理单或投诉后,原则要求3至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办理的事项,要确定整改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至7个工作日后及时向县爱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四)反馈。县爱卫办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事项办理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根据投诉内容的难易程度,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向县爱卫办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县爱卫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五)督办。县爱卫办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反馈,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予以通报批评。
七、办理时限
对一般性的群众来电或来件,县爱卫办将在3至7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以办理答复;对涉及面较广的事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受理程序。明确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的建议投诉受理程序,严格按照受理、登记、批转、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及时向举报者解释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二)严格保障渠道畅通。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对建议和举报热心接待、专心聆听、耐心询问、静心分析、细心解答。
(三)严格执行投诉处理时限。对每一起受理的建议投诉,坚持做到“及时批转、及时查处、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及时报告”,严格执行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时限、查处时限和反馈时限。
(四)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反馈制度。对投诉承办情况及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投诉和处理原始资料保存完整。
(五)受理投诉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受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遵循满意答复的原则,讲究时效性,按规定时效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责任心不强,无故推诿,逾期回复或隐瞒不报等行为,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姚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群众建议与卫生问题投诉处理单
姚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姚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群众建议与卫生问题投诉处理单
投诉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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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或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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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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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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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反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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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及 受理时间 |
受理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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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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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处理情况 |
承办人(签名): 承办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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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爱卫办反馈情况 |
反馈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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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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