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到举报,有不法人员借用姚安县工业园区“姚安云南.生态食品产业城项目”土建工程之名,以发包、层层转包工程等形式,与部分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收取合同履约金、合同保证金。为此,姚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特作如下声明:
云南.生态食品产业城建设项目还未取得建设用地,项目尚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姚安县人民政府未与任何企业签订过姚安县工业园区“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程合同,凡以“姚安云南.生态食品产业城项目”为名签订施工合同,收取合同履约金、保证金等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若因企业自身不慎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姚安县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社会相关施工企业提高警惕,防止受骗上当。
特此声明
姚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