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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2020—2024)》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5059 | 发布时间: 2020/12/16 11:31:02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2020—2024)》经2020年11月30日县教育体育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4日   


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2020—2024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云教师〔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时代要求,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以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修养、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按照“县级统筹、分级实施、健全体系、突出重点、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改革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绩效,努力构建开放、灵活、可持续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和终身学习体系,为基础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围绕各级“五年规划”要求,落实中小学(含普高、职高)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打好基础。每个在职在编的教师达72学时/年。

(二)以网络与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开展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学科建设、骨干培养、信息技术能力提升、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和其它专项培训,综合落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任务。

(三)不断完善教师全员培训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教师全员培训任务有效落实,个性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培训模式和内容实用,学校校本培训能力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持续提高;教师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师德修养、教育理念、专业素养不断升华;教师专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高效灵活健全有序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机制。

三、组织管理及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成立姚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华 县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建文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李 婕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吴世崇 县教育体育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张培智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股长

    蒲建华 县教育体育局师训办主任

    徐启海 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张有新 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主任

    杨祀鹏 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陈连杰 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副主任

    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县属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训办,办公室主任由蒲建华担任,负责制定全员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课程方案,指导并审定学校校本培训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制定教师学分认定和登记制度,提供专家人才和培训资源的咨询服务,组织对学校进行按年度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教研员、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校级课程方案,负责本校教师全员培训县级课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做好校本培训时间、经费保障,落实培训任务,健全完善培训过程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培训情况记录和档案收集归档,接受县级年度考核。

(二)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学校要全面执行省、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的多项政策规定,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做到中小学培训经费不少于公用经费的5%。

(三)考核评估

1.考核:

为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县领导小组每学年对学校组织培训情况和教师参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

2.结果运用:

(1)当年参加各级培训达到72学时的,在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以上(以当年学校考核为准),同时可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选模等;

(2)当年参加各级培训但未达到72学时的,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为基本合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选模等;

(3)凡当年未参加各级培训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评优选模等。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全县普通高中、职高、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要求男57岁以下,女52岁以下的全县所有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私立学校教师)必须参加。

(二)培训形式

全员培训主要采用集中专题培训、开展各级教研活动、参加网络培训、进行跟岗研修、参加上级培训、开展课堂研讨等形式进行。

五、培训体系

为使全县教师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体育局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

(一)完善培训管理和内容体系

县教育体育局师训办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教师专业标准以及《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完善“县级为主,学校协同”的全员培训管理体制,明确县教育体育局、县师训办、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对教师培训进行规范管理、信息化管理。学校教务处要在每年的9月,对教师培训作详实的培训统计,并完成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做好教师培训统计,做到教师培训次数、学时、学分底数清楚。同时在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姚安县将进一步实现教师自主选学采取设置必修课程和选学课程,县教师进修学校每学年统一制定并下发《研修手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家风教育、信息技术、校园安全等有计划地纳入培训内容,为教师提供丰富的选学课程。

(二)培训学时学分认定

1.依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对县级教师全员试行学分管理。由学校建立教师个人培训信息档案,如实、及时记录教师参加培训及取得学分情况。教师参加全员培训获取的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

2.具体学时学分认定及登记说明:

(1)国家级培训:国培计划项目等(以实际组织和参加的为准)。每学时可记3学分,以培训证为依据登记学时学分。

(2)省级培训:以省教育厅所属各部门组织并参加的培训为准(含省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坊组织的培训活动)。每学时可记2.5学分,以培训证为依据登记学分。

(3)州级培训:以州教育体育局所属各部门组织并参加的培训为准(含州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坊组织的培训活动)。每学时可记2学分,以培训证或通知文件时间为依据登记学时学分。

(4)县级培训:以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部门组织并参加的培训为准。每学时可记1.5学分,以培训证或通知文件时间为依据登记学时学分。

(5)校级培训:以学校组织并参加的培训为准(含每学年寒暑期3—5天校本全员培训、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等)。每学时可记1学分,以实际组织培训的汇编培训材料时间为依据登记学时学分。

六、培训项目的设置

根据县教育体育局规划及要求,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参加县级相关项目的专项培训。

(一)国培计划培训项目

根据教育部部署及要求,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云南省教师培训各个项目的培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培训及其他国家级教师培训。

(二)县级常规性全员培训项目

每年围绕教师素质提升开展1—2次全县教师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管理人员能力提升、教师岗位能力提升、学科骨干教师专题研修等。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再提升培训:让教师了解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掌握电子白板、LED、微课制作、云平台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学科教学中的效益,切实把信息技术应用到学科教学中。

2.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对现任在职的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科学管理能力进行培训。

3.教师岗位能力提升培训: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目标,通过专家讲座、名师引领、问题研究、实践反思等系列活动,使培训对象在思想觉悟、师德修养、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能力等各方面都有显著的提高。

4.学科教师研修培训:以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生学习发展与评价、修订版学科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为重点内容,帮助学科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校本全员培训和校本研修项目

以县级“校本全员培训指导性计划+”为主题,各校依据学校发展和教师自身专业成长的需要,从学校和教师教育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教师的教育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开展以教师的自学、探究、合作研讨辅之以他人指导帮助为主要方式的一系列灵活性的教师培训,同时可整合政治学习、学校管理、教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内容,每年参与校本培训达100%(学年人均2次,寒暑期各1次)。

(四)网络研修项目

在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和学科的培训需求,由学校自主选取有实力的网络培训平台或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研修培训,县师训办、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持及检查验收。培训内容以坚持整体规划与突出特色相结合;以任务驱动型为主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预设丰富实用的优质课程,加工汇聚生成性课程,建立本地资源库,确保培训的针对性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管理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校长是组织督促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教师全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如实记录和反映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情况,督促教师完成周期内规定的学时学分,接受县级考核。

2.县教师进修学校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学校全员培训工作开展、教师参加培训学时、成绩和学分的真实性进行考评认定。未按年度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成效不明显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和个人,不得认定和登记学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经费管理

教师全员培训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培训经费管理规定,培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或借校本培训之机组织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

(三)强化工作督查

县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统筹力量,定期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各学校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同时将各学校全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