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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3264 | 发布时间: 2020/12/16 11:21:50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

现将《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4日   


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省、州、县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姚安县教育体育系统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负责人”制度和校园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制度,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突出校园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全程控制”原则,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着力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坚决遏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好全县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各学校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牢固树立以师生安全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承担起“促教育发展、保校园平安”的政治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会同当地市场、卫生、公安等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严厉查处和打击6种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一是突出主体责任自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着力打击和查处6种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杀不合格行为;严厉查处未按照规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严格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6T”实务管理等智慧管理模式,全面消除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规范操作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和环节彻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市场、卫生、公安等部门,以学校食堂、学校校园及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彻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三是突出校长第一责任抽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对学校校长(园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一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一是主管责任。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内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制度、集中用餐校长、教师陪餐和家长体验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用制度管好食品安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制度,建立贯穿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验收、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力争到2020年12月底全县学校食堂实现“6T”实务管理100%达标。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各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突能力。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分析学校食品采买、验收、加工、售卖、留样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通过招标采购方式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配送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供应食品。(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4.全面推行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2020年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应当完成“6T”实务管理工作,达到100%覆盖,100%达标。积极利用“明厨亮灶”工程,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学校食堂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5.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定期对学校食堂检测设备及检测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6.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各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7.规范加工制作行为。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6T”实务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贪堂食品安全水平。倡导实行分餐制。(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8.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全过程控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建立健全“14本工作台账”制度,如实规范记录好14本工作台账,适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台账记录,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校园食品安全全程管理、社会共治格局。(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9.严格落实学校校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

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及时完善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10.加强承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姚安一中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邀请当地市场、卫生、公安等部门对食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登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是否有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12.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姚安一中、大成中学、思源实验学校负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3.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生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勤俭节约和劳动教育,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14.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优化膳食结构,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超标准的油、盐、糖使用量。(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15.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政治站位,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落实好学校主体责任,乡镇中心小学的管理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和县属学校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市场、公安、卫生等部门,强化督促检查的作用,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乡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三)做好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在行动中要及时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现金典型,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每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学校要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年12月10日前上报三年工作总结。